丁丁's profile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阑自热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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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009 庐山的雪,雨的精魂 这个月没消停过,一直在外面,刚从杭州回来 ,歇几天又往江西跑,不同的是,这次是去游玩的。
既然是玩,当然要尽兴。跟团出去,想尽兴……呃,尽量吧。16号,坐了8个小时的车到南昌。南昌雨夹风,刺骨得冷。哆哆嗦嗦地去滕王阁转了一圈,有点失望:现代气息太重了。这一天 ,除了冷,无甚寥寥。
第二天,庐山。往庐山进发的时候,已能看到山上一片白茫茫。到达庐山脚下时,导游说山上积雪,我们的司机不熟悉路况,贸然上去比较危险,于是换用当地司机带我们上山。午饭是在山脚下吃的,农家乐,味道马马虎虎。主人养了一条没有名字的土狗,很温顺的狗,见人摇尾巴,见狗就赶。我摸它脑袋的时候,它摇摇尾巴,抬头舔舔我的手。吃完饭,我拣了一块骨头给它啃,吃东西的时候,它也很温顺,大概见过的人太多了,它对人已生出亲切感来了。老实说,这很危险。人对狗有天然的亲近,没大碍;而狗对人卸下防备,正好相反。它的后腿有点受伤,不知何故。我们走的时候,它站在车边送。我还真有点舍不得它,要是可以的话,真想带它一并上庐山。这是题外话,到此为止。
上山的路,有点弯,盘山公路嘛,不知转了几个弯,到达山上:白色的庐山。积雪很厚,踩在上面,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多少年没听到这样的声音了!鲁迅先生说,南方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放眼望去,雨的精魂都凝结在树枝上了,树桠子成了冰桠子,晶莹剔透,宛如冰雕。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委实真是让人叹为观止,一夜,换了人间。能观赏到大自然造就的婀娜冰雕,不虚此行了。雪后的大地特别干净,也别样的安静,没有阳光,但空气白得发亮。我们在雪地、雪径、冰雕中穿行,渐渐深入庐山的肌理血脉。大概是受天气的影响,那天游客很少,好像只有我们这一批。所以,整个天地仿佛就是我们的天下。厚厚、细腻、平整的雪,往上一踩,塑一个脚印;往后一仰,成一个人形。惊艳的景象和自由的心态叠加,有那么几个瞬间,尽情尽兴,幸福得宛入天堂。谁曾经历过这样的雪景,必定终身难忘。
稍有遗憾的是,我把耳朵套落在了山脚下,在庐山上多挨了点冻。本来挺得意自己有先见之明,带了耳朵套和手套出门,没想到,目的地没到,就把重要行头给弄丢了。当晚,下榻在庐山。踩了大半天的雪,脚就没热过。幸亏旅馆有空调和电热毯,我的脚才舒服一点。
第三天,九江。上午还在庐山,不过那时的雪已不复纯净安谧了,所以只是走走看看,不再觉得自己是这天地的一部分。遗憾的是,大雪封路,有些景点关闭了,有些景点危险系数直线上升,所以,我们连有名的三叠泉都无法成行。有得必有失,下次如有机会,再来领略庐山的另一番丰姿。下午到了九江。九江,没什么意思,不提也罢。其实,下了庐山,我就觉得实际上的旅行已经结束了。接下来的业务考察和购物,要换一种心态了。
第四天,景德镇,阴天。瓷器一条街,怎么走动都暖和不起来,一到冬天,我的制热能力似乎就退化了,永远觉得冷。转了一圈,最后买了一套餐具,我喜欢瓷碗罩在灯泡外通体透亮的样子,那通体透亮的样子,让我动心了,而且正碰上这家店打折,价格也便宜,就决定下手了。 回来后,妈问,其他人都买了什么?我说,一个同事买了两套餐具,都是镶金边的,她打算结婚时用。妈就说,你怎么也不买一套镶金边的,别人都知道买。我说她是打算结婚的,我又不结婚。是啊,人家不出意外,明年大概就可以结婚了,我要是不出意外,一切照旧,这么急干什么。明天的事明天再说,谁知道明天是什么模样呢!我有点懊恼提了这事,引起话题无数。
行文至此,已彻底从庐山的心境中出来了。当时在庐山,我想,能住在山顶也不错,安谧,冬天一下雪,还有种与世隔绝的清净。其实,我也知道,清净只是假象,庐山很多别墅都被人买走了,用来做避暑之地。整个地区的商业气息其实已经非常重了,早是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还想着什么清净,跟痴人说梦一样。
7/20/2009 I owe you a dream 十多年前的那个小姑娘,我欠她一个梦。
她只不过想读懂英文原著而已,而这个梦,我欠了十几年。 这么多年了,如果一直拖下去,到死肯定也还欠着,是时候准备还了。 只是记性越来越差了,前几天看过的单词,这会子又想不起来了。 又买了一本英文原版小说:Selected Tales (PPC),猜猜是谁的小说:) 修改了hosts列表后,Youtube正常了一段时日,现在又不行了,页面能进,视频无法播放,让人看着赌心。以前他没被封,也没什么感觉,如今被挡在墙外了,就跟家中的宝贝被偷一样,甚窝火,甚心疼,下手的真不是东西。 在用Chrome,挺方便的浏览器,对MSN空间的支持还不错,比FireFox好点,在FF中,Windows media player压根就无法显示。不过,FF内嵌了一个IE内核,能随时切换到IE状态,Chrome貌似没这个功能。我现在一反常态,对新技术可关心了,看到新东西就想试,你可以对这个迅速变化的时代有微词,甚至保持点距离,但不能被时代抛下。 数字化时代,变化真的是不可阻挡。世界小了,很多以前不能想象的事情现在正一件件实现。图书数字化是趋势,以后阅读是方便了,但恐怕也失去了跟某本心仪之书邂逅的惊艳和狂喜了吧!以前看人写过,昨天,终于看到了我盼望了大约有十年的卡森·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实在是了不得。数字化时代,还有一本书会让我们等十年,盼十年的吗?时代已失却了这样的耐心。我们在获得快捷和便利的同时,也失去了一种古典的优雅和感动。 6/25/2009 一块碎片最近好像累积了很多语言的碎片,拣几片出来。 最近常常想到高一的英文老师,是因为前段时间在温中的网站上看到省级特级教师的介绍,而她也在上面。我读高一时她已是省教坛新秀,所以看到简介说她2006年获省特级教师也不觉惊讶,这是该属于她的荣誉。她姓何,一位非常温婉和气的老师,从没见她发过火。而她对英语教学的用心和用情,在英语老师也是不多见的。记得有一次她从杭州出差回来,带回一大堆跟英语有关的书籍、资料,送给学生,而这些,都是她自己掏腰包买的。 在我惨淡的三年高中时光中,如果说还有什么收获的话,那就是遇见这样一位老师。她的英语教学特别注重口语、听力的训练,更重要的是,她懂得引导学生去聆听和欣赏英语的美,从而培养学生对英语学习的热情和兴趣,这是她教学中最独特之处。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发现英语真是一种很好听的语言,甚至学会了把英语当作音乐来欣赏,更有甚者,晚上睡觉前还戴着耳塞听《疯狂英语》直到入睡,这不是学习用功,而是纯粹觉得语音好听,跟听歌一样。这股热情和兴趣其实现在还有,只是被各种琐事分散了。 记得高一时,她跟我说,你的英语基础不错,应该努力再迈上一个台阶。不过,我高中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给了数学,结果在数学上仍一无所获,在自己最花心力的科目上一无所获,在其他地方自然也颗粒无收,这是恶性循环。所以,我只是平庸的学生。这是痛苦的过程,而这种痛苦,时至今日,已无从偿还。生命真是憋屈。 说回英语,高一时我学英语是不敢怠慢的,因为要上何老师的课就要准备很多东西,不然上课会很难堪。何老师向来温雅,我实在不忍心一个温雅的人露出失望的神色。所以,上她的课,我是很认真的。我对她期末考口语的方式依然记忆犹新,因为很有意思。当时她根据每个人英语水平的不同,把我们分成了几档,平时教学、考核要求会随着学生的水平层次略做调整,相当于因材施教。A档是要求最高的,我当时属于这一档。学校的教学大纲对口语不作要求,所以期末的口语考试是她另加的。A档学生当时的要求是,对着一篇中文,流利地说出英语,中文来自英语课本的中译,而轮到哪篇文章是随机的,由学生自己抽签所定。虽然是学过的文章,但要求从中文准确流利地口译回英文,这样的考试其实压力还是颇大的。考的时候,我有点紧张,但当顺畅地将文章译完后,非常痛快,有种飙语言的酣畅淋漓之感。后来读大学,遇上听录音、复述故事的教学要求,觉得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但我也很惊讶,有些同学居然完全无法应付。如果他们在高中时能有这样一位英语老师,就会好很多。 高一之后,我去了文科班,就此换了英语老师。学习的重点还是数学,仍学不好。我承认,我是很有惰性的人,离开了这位老师的循循善诱和严格要求,我的英语学习就开始吃老本,并且一吃就吃到大学,考完中级口译的笔试后彻底偃旗息鼓。本来通过笔试,还有一个口译的考试,我放弃了,因为完全没准备,去了也是必死无疑,索性就给自己省了事。不过当时的原因也包括,要去上海,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考试,而且我一点准备都没有,心虚得要死,心虚加害怕,就没结果了。我总是被细节性的事务绑住手脚,这似乎也是我的一个性格弱点。 现在想起来,我真愧对这位老师,也对自己不够负责:学了这么多年英语,还是没把英语学成一项够格的工具。在我看来,够格的英语工具是能流畅地阅读英文报纸、书籍等,能顺畅地用英语做口头交流。而这些,时至今日,我依然没做到。 说来好笑,我初中读到的第一本小说是《简爱》——众所周知,一本英国小说。尽管我对这本小说并不特别喜爱,但它毕竟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我那时读初一,自己去书店挑的这本书,当时不知道什么作家、作品,只知道挑本世界名著肯定错不了。之后我就有个心愿,以后要顺畅地阅读原著。跟这个心愿的有关的事发生在高一,前文提到的何老师买回来的那堆送给学生的书。她把书单交给班长兼英语课代表,让同学们去她那里挑书。班长就坐在我后面,她让我先挑,我看了一遍书单,看到一本英文小说,名字现在已不记得,当时就很激动,一定要这本。班长看了看单子,说,这本很便宜,才几块钱,估计不是太好,你挑个贵点的。我当时认定了这是本原著,一定要这本。等后来拿到书,哑然失笑,原来是一本“书虫”系列的英文读物,这个系列想必很多人都见过,深绿色的封面,非常薄,里面的故事都是经过改写的,给初中学生做英语课外读物。我当时还真后悔了,看别人拿着《爱丽丝漫游奇境》的英文朗读带和书,还有《疯狂英语》——记得这期的《疯狂英语》中收有克林顿访华的采访录音,很有点眼馋。不过也没办法,人都得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我挑的这本后来也没怎么翻,因为太浅显了,没什么可翻的,忽然想起来了,书名叫《秘密花园》。阅读原著的心我现在还没死,前段时间从卓越亚马逊上买了本英文原版引进书,杰克·伦敦的《White Fang》和《The Call of the Wild》,现在还在床头放着,偶尔翻翻,但看得磕磕碰碰,有点恼,当然是恼自己,我应该比这再好点的。 越扯越远了,我很少这么怀念老师的,更不要说特地写文字回忆,因为小学一个老师的关系,我对老师缺乏好感,这也是我死活不想做老师的原因,但何老师例外,希望她一切都好,在心爱的教学岗位上帮助更多的学生找到英语学习的乐趣。 晚上本想早点休息的,但一不小心, 就到深夜了。有时候,我还真是话篓子。而这还只是语言碎片中的一片。 附: 何小怡:女,1964 年4月出生。温岭中学课程处副主任,中学高级教师,浙江大学外语系毕业,在全国中小学英语教师出国选拔考试中获浙江省第一而赴英国布莱顿大学进修半年。浙江省教坛新秀、浙江省劳模,台州市劳模,温岭市十大杰出女性,温岭市教坛新秀,获台州市英语优质课比赛一等奖。3篇论文在省、地级外语教学论文评比中获一、二等奖。 5/27/2009 谢谢!祝您一生幸福,快乐平安. 最近替单位网购了几本书。几乎所有事情,有意义的总在过程,交流亦如是。网络屏蔽了人和人的世俗差别,反倒让人的交流更直接、纯粹。遇见好些很有意思的人,比如一个人知道我替单位购书,特地去刻了一个章,盖在收据上,给我一个购书凭证;还有一个,知道我要正规发票才能报销,特地去公司开了发票。后来我收到发票,发现没盖章,他致歉并问要不要重开;“谢谢!祝您一生幸福,快乐平安.”是一个父亲给我的回复。我在他的书店下订单后,因为他上线时间间隔久,所以很多问题不能及时沟通,最后只能按他网店提供的电话打过去,没说几句,他的手机就没电了。他的书邮过来后, 还附带一段致歉说明,大意是店是他女儿开的,一个中学生,现在她生病住院,他代为打理。因为不是很熟悉,有怠慢之处请谅解云云。于是,我在确认收到书后,还加了句“希望你女儿健康快乐”。第二天那位父亲就给我回了一条“谢谢!祝您一生幸福,快乐平安”。来自陌生人的祝福,让人心里暖暖的。
的确,一切事情,重在过程。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9/16/2008 不如青梅竹马 有时候我的心情很淡,淡得好像这颗心都不属于我了。
现在什么心情呢,跟外面的月亮一样吧。
你有没有青梅竹马的小玩伴呢?据妈说,我在三四岁的时候,跟一个家住附近的小男孩特别要好,他每天吃完饭就要跑到我家门口喊我,直到我出来为止,然后就手拉手去玩。但后来他就随家人搬走了,后来大概又见过一两次,我连他的样子都想不起来了。这事老当笑话被我妈还有我家一个亲戚提起,可小时候的事我委实记不得了,一点印象都没有,现在有关这事的记忆都是他们转移给我的。如今,这位长大的小玩伴要结婚了,今年下半年,或者明年,祝他幸福。 有人说,说起童年的事好像在说自己的一生;那说起不记事那几年的事,像在讲述什么呢,就像在幻想自己的上辈子……
红尘滚滚, 来去匆匆,不如上辈子,不如不长大,不如不记事,不如青梅竹马…… 9/10/2008 这,也是一种宿命 早上正式开始工作前,在网上逛了逛,发现王小波写给李银河的情书集《爱你就像爱生命》再版了,这本书的部分内容以前在《沉默的大多数》中看到过,后来也有幸得以一窥全书。王小波对李银河热烈真诚的爱情让人感动羡慕,不过,我倒更倾向于从这本书中发现一个灵魂,一个个性的灵魂,这个“个性”不是一种标榜或是标新立异,而是实实在在的一个人区别于另一个人的一种特质。一个人若有不同凡响之处,必体现在灵魂的质地、密度、深度、广度上,质地更密,密度更高,能抵达一般灵魂抵达不了的深度和广度。王小波对李银河说,我的灵魂里有很多地方玩世不恭,对人傲慢无礼,但是它有一个核心,这个核心害怕黑暗,柔弱得像绵羊一样。只有顶平等的友爱才能使它得到安慰。你对我是属于这个核心的。于是,在这本不厚的书里,他深入了他灵魂的核心,完全坦诚了他的心灵,把他最真实、最诚挚、最私人的一面展现出来,做个不恰当的类比,是把他心灵压箱底的东西都展现出来了。王小波曾经说过,对于不信任的人,我什么都不说,对于信任的人,则是什么都说。在这本什么都说的书里,他坦诚着他的爱、他的恶,他对生活、世界的看法,他的信念、他的理想,他内心、头脑中的正在发生的一切一切,他表达自己,也剖析自己,他的坦率跟真诚让这本看上去貌不惊人的书仿佛有了灵魂,变得那么可亲可爱。你说,怎么可能不爱王小波呢?
看到很多人在感慨这个物欲社会真爱的匮乏,纯真的缺席,纯粹的隐退,说金钱击退了爱情,爱情沦为金钱的阶下囚。可是,什么是爱情呢,莎士比亚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在爱情里面要是掺杂了跟爱情无关的算计,就不是真的爱情。所以,你们慷慨激愤谈论的对象,仍是爱情吗?说什么在这样一个年代,纯粹的爱情已经死了,可是如果你没有一个纯净的、丰富的灵魂,你没有一颗赤子之心,你以为你拥有得了这种纯粹的爱情吗,换句话说,你有能力拥有这样的爱情吗?了不起的爱情,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也还会有。 我不相信,这个世界真的沦丧到连爱情的立足之地都没有了;也不相信整个世界都被一群庸俗平板的灵魂占据着,总有那么一群人,拥有各各不同的个性,丰富着自己的生活,点亮着旁人的生活,也充实着这个世界。我不是个不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只是我仍相信一些美好、高贵而坚韧的东西,因为只有相信这些,才会觉得生命仍值得继续。这个世界现实的地方只在于,你运气不好,遇不到;或者,你要不起,没能力拥有,灵魂干涸是没能力,缺乏勇气也是没能力,两者殊途同归。如果你把物质置于精神之上,把金钱看得更重,却要感慨爱情的庸俗化,这是虚伪;如果你只有一个呆板枯燥的灵魂,却因为苦寻不到一个丰盈灵性的灵魂而苦恼,那是你自不量力。一个人的心性、气质、个性决定了他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你有什么样的灵魂,就有怎么样的被此种灵魂支配的生活。这,也是一种宿命。 9/5/2008 雨天二三事今天下了整整一个上午的雨,雨声、雨雾给人带来了一种别样的宁静。在这样的氛围中,我静静听着一张Jazz专辑:Les Demerle的《Hittin The Blue Notes》,忽然像被某种灵感击中一般地捕捉到了她的韵味。我听歌向来不挑风格,只要听着耳朵、心里都舒服就行,所以,除了个别口味特别重的重金属、地下摇滚等不听之外,其他风格的几乎都是来者不拒的。自然,也包括爵士,但都走马观花地听,从没试图挖掘过她的魅力。第一次听到爵士是在好几年前了,那次让我对爵士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安静的夜晚,我随意调着收音机,正好调到一个音乐频道,在播着爵士乐,非常纯正的爵士乐:如泣如诉的小号伴随着低沉磁性的男声,音符在空气中缓缓流转,犹如一股奇异的花香在四周慢慢漾开,从听觉开始,逐渐调动了所有的感官神经。而后,它悄悄渗进你的毛孔,钻进你的心里,像是一个老友在安静而耐心地把他的故事送进你的心里,同时慢慢搅动你记忆的死角,翻出你的故事跟他共享。我觉得爵士乐就是这样一种音乐,带着倾诉的口吻,像极了一个人在讲他的故事。她的旋律也很奇特,时疾时缓,有时如同在平原奔跑,有时又似在乡间漫步,有时又像跑累之后的安静小憩,但不管是何种节奏,即使是跳跃的快节奏,也能带给你安静的感觉,这大概是因为这个故事太吸引人,他讲到情绪激动处,你也不觉节奏激烈,只觉得这是完整的叙述节奏的一部分,你早已不知不觉被他带进去了,所有的情绪都跟着他走了,这是全身心融入后产生的安静。Jazz的确是需要静静品的音乐,而在今天这样一个雨天,我又一次听到了她对我的召唤,慢慢打开自己的感觉并走进了她的世界…… 中午回到家,看到一个篮球,别人寄放在这里的。我拿起篮球转了转,拍了拍,然后把它随意地拿在手里,这个动作很自然地让我想到一个人。那是两年前实习时认识的一个人,我对他的了解并不多,只知道他很喜欢打篮球,不然谁会专门把篮球放在办公桌下面呢?!看起来他也真是这样,似乎一得闲就会去打打篮球。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出门的时候,正好撞见他进来,手中抱着一个篮球,那只是擦肩而过的瞬间,大概因为时间短、又很突然,所以那个情景就像相机按下快门一般定格在我的记忆中了。这样的情形就如同某天你一抬头看到蓝天中的一片小云,或者漫步时偶尔瞥见的路边的一朵小花,在当时随意的状态下看到了,但却奇特地印入了你的记忆,以至于后来每每会因为一个类似的细节而让这个场景再次浮现。 这段时间特别累,老觉得睡不醒。中午也一样,睡了半个小时就醒了,但还是昏昏沉沉的。昨天下午尝试着抛弃了交通工具,步行到单位,今天却不想走了。我是越来越懒了,两年前是一趟半个小时,一天总共一个小时地在走,坚持了两个多月,现在却连两天都坚持不下来。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快,两年转瞬即逝,生活一如既往,其实那是人的错觉,时间对人的改变是缓慢而坚韧的,就像走路,两年也能成为生活状态两极的分水岭了。
P.S.遗憾的是,下午雨止转晴,把我欣赏Jazz的情绪破坏了,没有这种沉下去、收得住的心境,恐怕是听不出多少Jazz的好的。 8/17/2008 我爱上菲尔普斯了!我发现,一到周末,我就成了典型的“宅女”,在家里整整窝了两天,直到今天晚上吃完晚饭,才溜去超市逛了一圈。两天的窝里蹲,吹冷气,睡觉,听歌,上网,翻书,看电视,不知不觉就把时间消耗掉了,其间看了点奥运比赛,爱上了天才的菲尔普斯,我其实是有很重的天才崇拜情结的,一切最优秀的、最顶级的人和事我都爱。小菲同学在本届奥运上参加了8个游泳项目,拿了8枚金牌,刷新了7项世界纪录,是单届奥运会上拿金牌最多的运动员,也是奥运历史上累计获得金牌最多(14枚)的运动员,就此成就了他“百年奥运第一人”的辉煌,留下了后人难以企及的辉煌战绩。啧啧啧,我是从他的第五金开始知道这个人的,这场是男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赛,菲尔普斯游第一棒,那叫一个快啊,把对手和世界纪录都远远地甩在身后,一举奠定了美国队的优势,看得我目瞪口呆,神人,真是神人!!今天的男子4×100混合泳接力赛,菲尔普斯的第三棒扭转了第二棒落后的劣势,为后面一棒的队友争取了优势和空间,最后……他的八金梦圆满了。嘿嘿,小菲笑起来是一副很可爱,很纯净的样子,今天他终于笑到了最后,Great!! 仔细想想,有生之年,能碰到这样的历史性时刻还是非常难得的,能见证这一伟大历史时刻的诞生,更是一种幸运和幸福,下次,如果有下次的话,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是在我消失后的时代了吧…… P.S.就在刚才,看到信息,中国队的金牌数已达到33枚了,超过了雅典奥运的32枚金牌数。本届奥运,对中国队来说,地利人和,再加油多拿几块金牌吧! 7/7/2008 第137篇·序有朋友说他日志数量逾百了,这倒提醒了我,写了两年,迄今为止,我到底写了几篇日志呢?打开空间,却发现MSN Space 并没有统计日志数量的功能,于是,我用最原始的方式统计了一下:136篇。早逾百了,呵呵! 第一篇日记始于2006年6月22日,那是工作的第三天。那几天,尚处在对工作的熟悉阶段,没什么具体工作内容,于是,大部分的时间都被我用来发呆了。那段时间,我面对着房间里空空如也的大壁橱,窗外寂寞的蓝天白云,听着电脑主机发出的枯燥单调的声音,渐渐地滋生出了一种强烈的虚无感和失落感。第一次,我认认真真地想到了未来,忽然觉得很迷茫,好像从这一刻开始,人生就看不到尽头了。前不久还跟一个人谈起这种看不到尽头的感觉,他很不能理解,说,那只能等退休了,一到退休,不就到头了。他没理解我的意思,看过《海上钢琴师》的知道,1900最终没有迈出踏进陆地的那一步。他说,所有那些城市,你就是无法看见尽头。可是,阻止了我的脚步的,并不是我所看见的东西,而是我所无法看见的那些东西。我看不见的那些。在那个无限蔓延的城市里,什么东西都有,可惟独没有尽头。根本就没有尽头。我看不见的是这一切的尽头,世界的尽头。 1900无法丢弃他所习惯和喜爱的生活方式,陆地对他而言是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在他的眼里,那个世界是分裂的,矛盾的、无限的,那里没有终点和尽头,有的只是不断的绵延和无穷的无法预见指向的选择,那样的世界让他恐惧和失控,所以,他最终决定和他的船、他的钢琴,他的生活方式同归于尽。那时,工作对于我来说,就像一小块刚刚展现在面前的陆地,我注定要一直走下去,一直跟它纠缠下去,那块陆地,我也看不到尽头,那是一种既疲惫又恐惧的心态,夹杂着无聊感。生活让我感觉既无聊又无盼头,也许就是在那样一种心态的支配下,我忽然有了表达和交流的欲望,可能是为了正视内心的不安和焦虑,也可能是为了克服这种情绪,我敲下来了第一篇日志。 在开博之前,我对网络日志这样的形式其实是比较反感的。因为我认为,日记是自己跟自己的交流,既然是跟自己谈心,就应该是一件私密的事情,它的用力方向是向内的,写作形式也应当是传统的:一天结束后,坐在一盏温馨的台灯下,面前摊开一本黑色硬皮笔记本,手里摇着一根钢笔,真诚地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而网络,是外向的,敞开的,这有违日记的私密性和隐秘性。很奇怪的是,刚开通博客时,这些想法都没冒出来, 人被某种情绪支配时,会处于激情状态,在此种状态做出的行为,是没有理由可讲的。唯一还可行的解释是,当时看着身边那么多朋友都开了博客,潜意识里觉得开个空间,在网上涂鸦点文字也不是什么太坏的事情,何况,写什么,要怎么写,都是由你自己决定的。所以,我现在既写网络日志,也仍然保留着用笔在硬皮笔记本上记日记的习惯,那也是一种我不忍舍弃的生活方式。 而网络日志的内容,刚开始只局限于记事,并不抒情,这里的抒情指的是抒写内心的感受,这也是不少人写网络日志的形式。渐渐地,也叙事也议论也抒情了,因为往往写着写着,在意志的高度凝聚中,很多内心的想法自然而然地流泻出来了,就像我之前说过的,这样的抒写能让我感觉平静、独立、强大,我很享受这样的感觉。而且,我慢慢发觉,虽然这个世界是冷漠的、无限的,但如果你向这个世界敞开,会得到他某种程度的包容和回馈。有一次看到一个人在博客中写道:“有时候,我也会想,我这一生,只要享受生活,只想去听听那些发自灵魂深处的真实声音,和我有缘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共生于这个渺小的时间段,同处于这一片苍穹下的那些人们,我想去多听听他们对生活的理解,对人生的看法,我觉得如果这样,我就会觉得我这一生过得很充实,人来一趟世界不容易,我是彻头彻尾地享乐主义。当然,我期待在每一个转弯过后,我都能看到那让我陶醉的风景。”很喜欢这种闲适的甚至是有点散淡的生活态度,我想我也是抱这种生活态度的,而如果我想听到那些发自灵魂深处的真实声音,想听听他们对生活的理解,对人生的看法,那我也需要尽可能真诚地表达自己。因为我发现,只记事不抒情的文字不管写得多精彩,那个个体的“人”的面目始终是模糊的,而每一个灵魂都是一个独立的宇宙,都有其与众不同之处。所以,熟悉的人也好,陌生的人也好,从他们身上,我总想看到点本质的东西,一种你之所以成为你的东西。对于我自己来说,真诚地记录自己某时某刻的想法和感受,欢乐欣喜也好,悲观痛苦也罢,让日后的自己在回望时,能看到那个死去的自己的每一个清晰的足印,在那一瞬间,能打通此时和彼时的心理桥梁,也是一件颇欣慰和温暖的事情。 看起来这篇文字像是所有日志的序文,应该写在第一篇,但这已是第137篇…… 6/28/2008 一个古怪的孤独的孩子盼了好多天,终于开始下雨了。所以,亲爱的老天爷,谢谢。此致 敬礼! 这场晚来的雨,由小到大,由疏到密,时断时续,尽管天地间的水幕已不断更迭,但它并没有一点要停下的迹象。仿佛为了弥补它的后知后觉,这次的雨,下得有点不知疲倦,就像憋了很久的情绪,终于找到了喷发点,一下子倾泻出来了。从上而下的密密的溪流,让整座城市变得有点隐晦,有点不可捉摸,它处在阳光下时,显得那么清朗透亮,而雨水,遮盖得它面目模糊,有点“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用佩索阿的话说,则是:整个凹凸不平的城今天看起来像一片大平原,被雨覆盖着的平原。极目所及,到处是雨水的淡墨色。雨中的城市像平原,这需要点想象力。 雨滴滴答答问候的时间太长,随之带来的凉意,会让人产生错觉,仿佛不是置身初夏,反倒像听到了秋之将至的鼓点。晚上万籁俱静,躺在床上听雨是一件颇为享受的事情。雨声是自然界的音乐,没有掺杂其他任何杂音,因而非常纯粹;同时,它又是非常丰富的,因为敲在窗玻璃上,敲在石头上,敲在瓦砾上,敲在花草上……都会发出不同的音色音调,融合了自然界百转千回的柔情和恢弘大气的豪情,自然界的情绪被严丝合缝地包藏进了这场音乐会,宏大、清越、丰富……这场音乐会,可以延续到地老天荒的那一刻,哪怕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扯远了,回到标题。本来想说是朱生豪,一个古怪的孤独的孩子,之所以提到雨,是因为我相信,他也应该是个喜欢听雨的人。很多次静静地躺着听雨,我都会想起他写给宋清如的那句话:要是我们两人一同在雨声里做梦,那境界是如何不同,或者一同在雨声里失眠,那也是何等有味。后来这话被刻在他们合葬的墓碑上,朱生豪死于1944年12月26日,宋清如逝于1997年6月27日。我记得朱生豪在给宋清如的信中写道:如果我有希望,那么我希望我们不死在同一空间,只死在同一时间。1944年12月26日以后,宋清如走过了53个没有朱生豪的岁月,独自抚养大一个孩子,其间的艰辛困顿不足为外人道也。在《两周年祭生豪》里,宋清如写道:“当我走完了这命定的路程时,会看见你含着笑向我招手。那时候,我将怎样轻快地跟着你的踪迹,哪管是天堂或是地狱”。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安然地沉味于地下,一同听雨,或者一同失眠。 据说朱生豪生性沉默寡言,一年说不了几句话。即使面对他的挚爱宋清如,他也木讷口拙,少言寡语,他的才气和热情是内敛而渊默的,只要给他一张纸,他便能赋予这张纸灵魂。于是,在近10年的两地相思中,他给宋清如写了540封信,每一封信都封装着他通透的心灵和至真的灵魂。记得几年前偶然翻到《朱生豪情书集》,就被他丰富、真挚、幽默、活跃、充盈着诗情的灵魂吸引住了。 “一个古怪的孤独的孩子”写在他给宋清如的信中:要是我死了,好友,请你亲手替我写一墓铭,因为我只爱你的那一手“孩子字”,不要写在甚么碑版上,请写在你的心上,“这里安眠着一个古怪的孤独的孩子”,你肯吗?其实,他不止是一个古怪的孤独的孩子,还是一个执著骄傲才气横溢的孩子。不然,他何以敢把自己的名字放在莎士比亚旁边呢? 在中国,朱生豪的名字是跟莎士比亚连在一起的。看过莎士比亚的人,大概都会记住朱生豪这个名字。我最早看莎翁戏剧,是在高中,当时看着封面上的“朱生豪”这个名字,我想,这肯定是个老翻译家,因为像莎翁这种级别的作家,译者要是没有深厚的修为是断断不敢啃的,学问经验累积得越多,年龄势必也水涨船高。后来无意中翻到《朱生豪情书集》,才吃惊地发现原来朱生豪英年早逝,死在32岁上。他23岁开始译莎,在接下来近10年的时间,译莎工作不断被时局、战火所阻,历尽艰辛,却始终不曾放弃。在那些兵荒马乱、饥寒交迫的年月里,他凭着对莎剧的热忱和笃爱,将全部心力交付给莎士比亚翻译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 朱生豪20岁出头时,像所有清高、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一样,既踌躇满志试图成就一番大事,又寂寞彷徨到找不到出路。他曾写诗:“看纵怀四海,放志寥空!”他告诉宋清如:“总之是一种无可名之的寂寞,一种无事可做,即有事而不想做,一切都懒,然而又不能懒到忘却一切,心里什么都不想,而总在想着些不知道什么的什么。……因为我知道我是无用的。是所谓彷徨吧?无聊是它的名字。”“如果到三十岁我还是这样没出息,我真非自杀不可。”后来,他遇到了莎士比亚,莎士比亚成全了他,也成就了他。一个人一生如能把命运赋予的智慧发挥到极致,做成一件事情,就无愧于自己,无愧于生命了。 朱生豪用了一支诗人的译笔,将莎剧的神韵传达得无与伦比。窃以为,只有一个具有卓越才情的诗人才能拿捏住莎剧的精髓,作为诗人的莎士比亚,他的情怀是需要诗人去惺惺相惜的。莎剧原作用的是无韵诗体,但诗体未必要用诗歌形式去移植,尽管朱译用的是“散文体”,但优美流畅,富于音乐美,字里行间跳跃着永难忘记的诗的旋律。资深外语教育家许国璋在《梁实秋谈翻译莎士比亚》一文按语中说:“梁也提到朱生豪所译莎剧27 种。我们追忆往昔,对比梁朱境遇,后者既缺图书,又无稿费可言。以一人之力,在不长时间里完成译事。是由什么动力? 我想首要的是天才的驱使。朱翻译是行云流水。即晦涩处也无滞重之笔。译莎对他肯定是乐趣,也是动力。境遇不佳而境界极高。朱译不同于他人也高于他人,原因在此。” 做个比较,《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最后两句: 原文:For never was a story of more woe Than this of Juliet and her Romeo。 朱译: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 曹禺的直译:人间的故事,不能比这个更悲惨。 像幽丽叶和他的柔密欧所受的灾难。 前者既传神又达意,后者只达意,相形之下,高下立见。 如果不是英年早逝,朱生豪对中国文学的贡献绝不仅限于莎士比亚译作。看看附录部分的文字就知道了。 附录一:爱情 宋清如
1、如果我想要做一个梦,世界是一片大的草原,山在远处,青天在顶上,溪流在足下,鸟声在树上,如睡眠的静谧,没有一个人,只有你我,在一起跳着飞着躲着捉迷藏,你允不允许?因为你不允许我做的梦,我不敢做的。我不是诗人,否则一定要做一些可爱的梦,为着你的缘故。我不能写一首世间最美的抒情诗给你,这将是我终生抱憾的事。我多么愿意自己是个诗人,只是为了你的缘故。
2、从前有一个阿Q 式的少年,某个女郎是他的爱人,但他并不是她的爱人,因此你可以知道他们的是一种什么关系。然而他是个乐观的人,他说,她不过是嘴里说不爱我,其实心里是很爱很爱的;因此他非常幸福地生活下去,直到有一天她把他完全冷淡了。他说,真的爱情是渊默的,真的热力是内燃的,而外表像是蒙上一重冰冷的面幕;因此他仍然非常幸福地生活下去,直到有一天她嫁了人了。他说,爱不是占有,无所用妒嫉而失望,而且嫁人是一回事,爱我又是一回事,她的心是属于我的;因此他仍然非常幸福地生活下去,时时去访候她,直到因为太频繁了而一天被飨闭门羹。他说这是因为她要叫我不要做傻子,既然我们的灵魂已经合成一体,这种形式上的殷勤完全是无谓而多事的;因此他仍然非常幸福地生活下去,直到老死,梦想着在天堂里和她在一起。
3、为什么我一想起你来,你总是那么小,小得可以藏在衣袋里?我伸手向口袋里一摸,衣袋里果然有一个宋清如。不过她已变成一把小刀(你古时候送给我的)。我很悲伤,因为知道我们死后将不会在一起。你一定到天上无疑,我已把灵魂卖给魔鬼了,不知天堂与地狱之间,许不许通信。
4、其实如果有眼睛而不能见你,那么还是让它瞎了吧,有耳朵而不能听见你的声音,那么还是让它聋了吧,多少也安静一点。只要让心不要死去,因为它还能想你。
5、今后再不说诳话欺骗自己了,愿意炼成一个坚强的钢铁样的信心,永远倾向着你,当我疲倦了一切无谓的游戏之后。我不愿说那是恋爱,那自然是比恋爱更纯粹的信念。我愿意懂得“永恒”两字的意义,把悲壮的意味放入平凡的生活里,而做一个虔诚的人。因我是厌了易变的世事,也厌了易变的自己的心情。你并不伟大,但在我心里的你是伟大的。
6、我梦想一个音乐的天堂,里面的人全忘了讲话与写字。这是野话。我知道你顶明白我,但还巴不得把心的每一个角落给你看才痛快。我为莫可奈何的而心痛,欲抱着你哭。愿上帝祝福你的灵魂永远是一朵不谢的美丽的花!我能想着你,梦着你,神魂依恋着你,我是幸福的。
7、你知道火炉会使人脸孔惨白,但你不知道人即使在火炉旁也会冻死的,如果有人不理他。杭州已下雪了,这里只有雨,那种把人的灵魂沾满了泥泞的雨。冬天唯一的好处是没有臭虫,夜里可以做梦,虽然我的梦也生锈了。
8、今天日历上的格言说:“忠国家,孝父母,和夫妇,友兄弟,信朋友,笃亲族,睦乡党”。除了没有父母,可以不用孝,没有夫妇(一个人不能同时有夫有妇的),也无须和之外,其余我懒得理会。唯所谓信朋友大概是写信给朋友的意思,所以我要常常写信给你。
9、写一封信在你不过是绞去十分之一的脑汁,用去两滴眼泪那么多的墨水,一张白白的信纸,一个和你走起路来的姿势一样方方正正的信封,费了五分钟那么宝贵的时间,贴上五分大洋吾党总理的邮票,可是却免得我食不甘味,寝不安席,无心工作,厌世悲观,一会儿恨你,一会儿体谅你,一会儿发誓不再爱你,一会儿发誓无论你怎样待我不好,我总死心眼爱你,一会儿想象里把你打一顿,一会儿在想象里让你打一顿,十足神经错乱,肉麻而且好笑。你瞧,你何必一定要我发傻劲呢?就是要证明你自己的不好,也有别的方法,何必不写信?因此,一、二、三、快写吧。
10、虽说春天是真,值得迷醉,因为有更真的,金刚石样坚硬的,信心,不灭的,刚强的结晶,在灵魂里转,不经心会被火焚,成灰烬,你可甘心?
11、以前我最大的野心,便是成为你的好朋友;现在我的野心,便是希望这样的友谊能继续到死时(把这称为野心,我想是一点也不过分),同时我希望自己变好一些,使你更欢喜我。
12、我想要是世上有一个人,比你更要好得多,而且比你更爱我,那么我一定会忘了你的。不过那是谎话,如果真有那样一个人,我一定要咒诅那人,因为比你更好,即是不好。而且我为什么要人爱我呢?你倘不待我好我也一样待你好,除了你之外,我不许任何人待我好,但你待不待我好全随你便。
13、我,没有话说,只念你,像生着病。我心里很悒郁很悒郁。不要失约,好人!我把一天当一年过,等候着你。我不能让你在我身边闪过,我要望着你,拉住你,相信不是在梦里。天!我愿意烧,愿意热烈,愿意做一把火,一下子把生命烧尽。我不能在地窖里喊忍耐,一切是灰色得难受,灰色得难受。死,也得像天雷砸顶那么似的死,火山轰炸那么似的死,终不能让寂寞寸脔我的灵魂,心一点一点地冻成冰。
14、我一天一天明白你的平凡,同时却一天一天愈更深切地爱你。你如照镜子,你不会看得见你特别好的所在,但你如走进我的心里,你一定能知道自己是怎样的好法(这是一个很古怪的说法,不是?)
15、做人最好常在等待中,须是一个辽远的期望,不给你到达最后的终点。但一天比一天更接近这目标,永远是渴望。不实现,也不摧毁。每发现新的欢喜,是鼓舞,而不是完全的满足。顶好是一切希望化为事实,在生命终了前的一秒钟。
16、记取我们简单的故事:你臂儿偶露着,我说这是雕塑的珍品,你羞赧着遮住了,给我一个斜视,我答你一个抱歉的微笑。空间静寂了许久,若不是我们两个,故事必不如此简单。
17、因为昨夜我曾梦着你……你的脸是那么明净那么慈爱,像秋之晴空那样地,像春之白云那样地,一个可以羽翼我的母亲,看得我哭了,我眼中并没有泪,但觉得我的全身,全灵魂,都充溢着眼泪,我希望世界赶快在这一瞬间毁灭,或是像太阳照着雪人一样让我全身的机构一下子碎为粉末,播散在太空中,每一粒粉末中都含有对你的眷恋。
18、会哭的人是可爱的,不过不应当当人面前哭,要悄悄的哭,而且哭过了要哈哈笑,顶好口袋里塞满糖,一个人走到一处幽静的地方,坐下来想生世中一切曾经过的悲哀,以及将来的可能的悲哀,一直想到自己完全溶入悲哀之中,而哭了起来,然后突然收住泪立起来,把糖塞进口里,唱着歌一路回去。一个浪漫的人,笑与眼泪是随身的法宝。
19、生活的孤独并非寂寞,而灵魂的孤独无助才是寂寞。我很懂得,寂寞之来,有时会因与最好的朋友相对而加甚。实际人与他朋友之间,即使是最知己的,也隔有甚远的途程,最多只能如日月之相望,而要走到月亮里去总不可能,因为在稀薄的大气之外,还隔着一层真空。所以一切的友谊都是徒劳的,至多只能与人由感觉而生的相当的安慰,但这安慰远非实际的,所谓爱尽是对影子的追求,而根本并无此物。人间的荒漠是具有必然性的,只有苦于感情的人才不能不持憧憬而生存。
20、我不知道我们中谁将先谁而死,但无论谁先死总使我不快活,要是我先死的话,那么我将失去可宝贵的与你同在的时间之一段。要是你先死的话,那么我将独自孤零地在忆念中度着无可奈何的岁月。如果我有希望,我希望我们不死在同一空间,只死在同一时间。
21、我想像有那么一天,清如,我们将遇到命定的更远更久长更无希望的离别,甚至于在还不曾见到的最后的一面,说一声最后的珍重之前,你就走了,到不曾告诉我知道的一个地方去。你在外面得到新奇和幸福,我则在无变化的环境里维持一个碌碌无奇的地位。那时我相信我已成为一个基督教徒(因我不愿做和尚),度着清净的严肃的虔敬的清教徒的独身生活,不求露头角于世上,一切的朋友,也都已疏远了。终于有一天你厌倦归来,在欢迎你的人群中里,有一个你几乎已不认识了的苍癯的面貌,眼睛,本来是干枯的,现在则发着欢喜的泪光,带着充满感情的沉默前来握你的手。你起初有点愕然,随即认识了我,我已因过度的欢喜而昏晕了。也许你那时已因人生的不可免而结了婚,有了孩子,但这些全无关系,当我醒来的时候,是有你在我的旁边。我告诉你,这许多年我用生活的虔敬崇拜你,一切的苦难,已因瞬间的愉快而消失了,我已看见你像从梦中醒来。 于是我死去,于你眷旧的恋念和一个最后最大的灵魂安静的祝福里。我将从此继续生活着,在你的灵魂里,直至你也死去,那时我已没有再要求生存的理由了。
22、世上如尚有可恋的人或事物在,那么这生无论怎样痛苦也是可恋的。因此即使山海隔在我们中间,即使我们将绝无聚首的可能,但使我们一天活着,则希望总未断绝,我肯用地老天荒的忍耐期待着和你一秒钟的见面。
23、我在梦里筑了一座宫殿,那地方的风景真是好极了,你肯不肯赏光常来玩玩?我特为你布置了一间房间,所有房间中最好的一间,又温暖又凉爽又精巧又优雅。窗外望出去的山水竹树花草,朝晨的太阳,晚来的星月,以及飞鸟羊群,都是像在一个神奇的梦境里。你这间房间我每天吩咐一个秀美的小婢打扫收拾,但别人不许进去一步,即使你永远不来也将永远为你保存着。
24、愚蠢而自以为智慧的人以为既然生离死别是不可避免的事,不如把一切的感情看得淡些。他们不知道人生是赖感情维系着的,没有亲爱的人,活着也等于死一样。如果我在当时知道我母亲会死的话,在她活着的时候,我本来爱她十分也得爱她一百分一千分。因为我们和我们所爱的人终有一天会分手,因此在我们尚在一起的时候就得尽可能地相爱着,我们的爱虽不能延长至于永劫,但还可以扩大至于无穷。
25、曾经梦和你纳凉夜话(据说我们已结婚了好多年),只恨醒来得太早。我希望我们变作一对幽魂,每夜在林中水边徘徊,因为夜里总是比白天静得多可爱得多。
26、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将永远在一起,不再分离,即使是在很老很老的时候也好,甚或在死后也好,如果人死后灵魂尚存在的话。
27、我明白我们在这世上应该找寻的是自己,不是自己以外的人,因为只有自己才能明白自己,谅解自己,我找到了你,便像是找到了我真的自己。如果没有你,即使我爱了一百个人,或有一百个人爱我,我的灵魂也仍将永远彷徨着,因为只有你才是属于我的type,你是unique的。
28、要是我们两人一同在雨声里做梦,那境界是如何不同,或者一同在雨声里失眠,那也是何等有味。
1、在这些作品中间,作者直抉人性的幽微,探照出人生多面的形象,开拓了一个自希腊悲剧以来所未有的境界。……关于这四剧的艺术价值,几乎是难分高下的。《哈姆莱特》因为内心观照的深微而取得首屈一指的地位;从结构的完整优美讲起来, 《奥瑟罗》可以超过莎氏其他所有的作品;《李尔王》的悲壮雄浑的魄力;《麦克佩斯》的神秘恐怖的气氛,也都是戛戛独造,开前人所未有之境。 2、Hamlet是一本深沉的剧本,充满了机智和冥想,但又是极有戏剧效果,适合于上演的。莎士比亚之所以伟大,一个理由是因为他富有舞台经验,所以他的剧本没有一本是沉闷而只能在书斋里阅读的。譬如拿歌德的Faust来说吧,诗的成分太多而戏剧的成分缺乏,尽管他是怎样伟大,终不免是使现代人起瞌睡之思的作品。但在莎氏作品中,则这两个成分同样地丰富。无论以诗人而论或是以戏剧家而论,他都是绝往无继的。 3、这两天好容易把《亨利四世》译完,精神疲惫不堪,暂停工作,稍事休息。……这一年以来,尤其自去年九月之后到现在,身体大非昔比……现在则提一桶水都嫌吃力。因为终日伏案,已经形成消化永远不良的现象。走一趟北门,简直有如爬山。幸喜莎剧现在已大部分译好,仅剩最后六本史剧,至多再过半年,这一件负山的工作,可以告一交代,以后或许可以找一点轻松的事做。已译各剧,书局方面已再陆续排版,不管几时出书,总之已替中国近百年来翻译界完成了一件最艰巨的工程。……一译完《仲夏夜之梦》,赶着便接译《威尼斯商人》,同时预备双管齐下,把《温莎的风流娘儿们》预备起来。这一本自来不列入“杰作”之内,Tales from Shakespear 里也没有它的故事,但实际上是一本最纯粹的笑剧,其中全是市井小人和莎士比亚戏剧中最出名的无赖骑士Sir John Falstaff,写实的意味非常浓厚,可说是别创一格的作品。苏联某批评家曾说过其中的笑料足以抵过所有德国戏剧的总和。不过这个剧本买不到注释的本子,有许多地方译时要发生问题,因此不得不早些准备起来。以后接着的三种是《无事烦恼》、《如君所欲》和《第十二夜》,也可以说是一种“三部曲”,因为情调的类似,常常相提并论。这三本都是最轻松优美,艺术上非常完美的喜剧,实在是喜剧杰作中的代表作。因为注释本易得,译时可以不成问题,但担心得是没法子保持原作对白的机警漂亮。再以后是三部晚期作品,《辛俾林》和《冬天的故事》是悲喜剧的性质。末后一本《暴风雨》已经译好了,这样就完成了全集的第一分册。我想明年二月一定可以弄好。然后你将读到《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一本恋爱的宝典,在莎氏初期的作品中,它和《仲夏夜之梦》是两本仅有的一喜一悲的杰作。每个莎士比亚年轻的读者,都得先从这两本读起。以后便风云变色了,在震撼人心得四大悲剧之后,是《裘力斯凯撒》、《安东尼与克里奥佩特拉》、《考列奥莱纳斯》三本罗马史剧。这八本悲剧合成全集的第二分册,明年下半年完成。但是我所最看重、最愿意全力以赴之的,确是篇幅比较最多的第三分册,英国史剧的全部。不是因为它比别的喜剧悲剧的各种杰作更有价值,而是因为它们从未被介绍到中国来过。这一部酣畅淋漓一气呵成的巨制(虽然其中一小部分出于他人之手),不但把历史写得那麽生龙活虎似的,而且有各种各样精细的性格描写,尤其是他用最大的本领创造出的Falstaff(你可以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间认识到他)这一个伟大的泼皮的喜剧的角色的典型,横亘在《亨利四世》、《亨利五世》、《亨利六世》各剧之中,从他的黄金时代一直描写到他的没落。然而中国人尽管谈莎士比亚,谈哈姆莱特,但简直没几个人知道这个同样伟大的名字。第三分册一共十种,此外尚有次要的作品十种,便归为第四分册。后年大概可以全部完成。 4、法国的作品总是描写性欲的地方特别多,莫泊桑的作品里大部分也尽是轧姘头的故事(写得极美丽诗意的也有,写得极丑恶兽性的也有) ,大概中文已译出来的多是他雅驯的一部分,太纯洁的人还是不要读他的全集好。法国的写实派诸大家中,Balzac (巴尔扎克) 、Zola (左拉) 自然是非常伟大的名字,但以文字的技术而论,则未免散漫而多涉枝节,不如Flaubert (福楼拜)和Mavpassant (莫泊桑) 的精练。但以我个人的趣味而论,较之莫泊桑的短篇,我总觉得更爱柴霍甫(今译为契诃夫) 的短篇,这并不是说前者的评价应当在后者之下,而是因为一般而论,我喜爱俄国文学甚于法国的文学。 《莎士比亚戏剧全集》译者自序 于世界文学史中,足以笼罩一世,凌越千古,卓然为词坛之宗匠,诗人之冠冕者,其唯希腊之荷马,意大利之但丁,英之莎士比亚,德之歌德乎。此四子者,各于其不同之时代及环境中,发为不朽之歌声。然荷马史诗中之英雄,既与吾人之现实生活相去过远,但丁之天堂地狱,复与近代思想诸多抵牾;歌德去吾人较近,彼实为近代精神之卓越的代表。然以超脱时空限制一点而论,则莎士比亚之成就,实远在三子之上。盖莎翁笔下之人物,虽多为古代之贵族阶级,然彼所发掘者,实为古今中外贵贱贫富人人所同具之人性。故虽经三百余年以后,不仅其书为全世界文学之士所耽读,其剧本且在各国舞台与银幕上历久搬演而弗衰,盖由其作品中具有永久性与普遍性,故能深入人心如此耳。 中国读者闻莎翁大名已久,文坛知名之士,亦尝将其作品,译出多种,然历观坊间各译本,失之于粗疏草率者尚少,失之于拘泥生硬者实繁有徒。拘泥字句之结果,不仅原作神味,荡焉无存,甚且艰深晦涩,有若天书,令人不能卒读,此则译者之过,莎翁不能任其咎者也。 余笃嗜莎剧,尝首尾研诵全集至十余篇,于原作精神自觉颇有会心。廿四年春,得前辈詹文浒先生之鼓励,始着手为翻译全集之尝试。越年战事发生,历年来辛苦搜集之各种莎集版本,及诸家注释考证批评之书,不下一二百册,悉数毁于炮火,仓卒中惟携出牛津版全集一册,及译稿数本而已,厥后转辗流徙,为生活而奔波,更无暇晷,以续未竟之志。及三十一年春,目睹世变日亟,闭户家居,摈绝外务,始得专心一志,致力译事。虽贫穷疾病,交相煎迫,而埋头伏案,握管不辍。凡前后历十年而全稿完成(案译者撰此文时,原拟在半年后可以译竟。讵意体力不支,厥功未竟,而因病重辍笔),夫以译莎工作之艰巨,十年之功,不可云久,然毕生精力,殆已尽注于兹矣。 余译此书之总之,第一在求于最大可能之范围内,保持原作之神韵,必不得已而求其次,亦必以明白晓畅之字句,忠实传达原文之意趣;而于逐字逐句对照式之硬译,则未敢赞同。凡遇原文中与中国语法不合之处,往往再四咀嚼,不惜全部更易原文之结构,务使作者之命意豁然呈露,不为晦涩之字句所掩蔽。每译一段竟,必先自拟为读者,察阅译文中有无暧昧不明之处。又必自拟为舞台上之演员,审辨语调之是否顺口,音节之是否调和,一字一句之未惬,往往苦思累日。然才力所限,未能尽符思想,乡居僻陋,既无参考之书籍,又鲜质疑之师友。谬误之处,自知不免。所望海内学人,惠予纠正,幸甚幸甚! 原文全集在编次方面,不甚恰当,兹特依据各剧性质,分为“喜剧”、“悲剧”、“杂剧”、“史剧”四辑,每辑各自成一系统。读者循是以求,不难获见莎翁作品之全貌。昔卡莱尔尝云,“吾人宁失百印度,不愿失一莎士比亚。”夫莎士比亚为世界的诗人,固非一国所独占;倘因此集之出版,使此大诗人之作品,得以普及中国读者之间,则译者之劳力,庶几不为虚掷矣。知我罪我,惟在读者。 附录部分感谢我以前良好的读书兼做笔记的习惯。此外,还要感谢IE,感谢Google,感谢百度。 后记 虽然很久没读莎士比亚,也很久没翻朱生豪的作品集了,但朱生豪一直滞留在我记忆的深处,对他,我总有一种别样的亲切。朱生豪这个名字,我识知久矣,很长一段时间,对这个男人的了解,仅限于写在《莎士比亚悲剧集》封面上的“朱生豪”三个字,这本书在我的视线中淡入淡出了8年左右,他的名字也让我日复一日地感觉熟稔亲切起来。 很多年以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朱生豪情书集》,由此得以一窥他的精神世界。不曾想,这个看上去单薄清淡的书生,居然有这么一个丰富可爱的灵魂,他的才情、执着,敏感、骄傲和他的魄力,让我惊叹不已。他的一生,短暂却丰盈。他说,我很贫穷,但我无所不有。他的确什么都有了,一个他深爱的和深爱他的女人,一份他甘愿为之燃尽生命的事业。一个人,能寻找到这两样无比珍贵的东西,这一生便不虚此行了。 李文俊先生在译完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后说,我像一名因故延宕的朝山进香者,终于还是在偶像前还清了多年的心愿。我不搞翻译,现在甚至都脱离本专业很久了,像所有不务正业者一样,为五斗米折腰,但对文学和阅读的兴趣却一直保留了下来。莎士比亚是比较早进入我文学视野的一个作家,随行的即是朱生豪。他的译作,但凡读过,其语言的精致华丽,行文的流畅轻盈就很难让人忘记了。即使不读莎士比亚好多年,我仍能记得当初阅读时的愉悦感,这不得不感谢朱生豪,如果没有他渗入的诗魂诗情,是断没有如此精妙绝伦的莎士比亚的。尤其是得知在当年时局动荡不安,物质资源、研究资料极其匮乏的条件下,他仍能对译莎不离不弃,满腔热情,这种无怨无悔的深情和孩子般的执拗和天真,让我动容不已,每思及此,便对他充满至深的敬意。 在所有的翻译家中,他是最让我喜爱的一位,早就想为他写些什么了,早该为他写些什么了,不为别的,就为偿了自己的这份心愿。想用我这根拙劣且生锈的笔来还原朱生豪的精神世界是奢望,想说想写,是我自身的需要,从抒写中,在聚精会神的意志力的凝聚中,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平静、独立而强大,那是在我失落、不安、骚动时所需要的,就如同在闷热的笼罩中,我想听雨一样。我在想,之所以这么多年,朱生豪一直像个老朋友一样驻留在我心间,不曾让我忘却,恐怕也是他的生命力的高度凝聚燃烧爆炸具有的惊心动魄击中了我,惊心动魄总是能打动我。 这个男人能告诉你,生命能提纯到何种精度,又能纯粹凝练到何种程度。从他身上,很能看到什么叫才华横溢,什么叫至死不渝,什么叫赤子之心,什么叫地老天荒。 P.S.这篇主题涣散、东拉西扯的文字始于昨天晚上,今天几乎断断续续写了一天,刚开始不知道能写成什么样,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写完后才发现,居然一不小心就写成不伦不类的东西了。不过,还好,我想表达的我都已表达了,同时,还要谢天谢地,幸亏不是考试作文,不然铁定不及格。 昨天,雨下得酣畅淋漓;今天,半阴半晴,太阳还露了一小脸。行文结束时,雨点又在轻轻地敲打玻璃窗了…… 2008.6.27 22:25 6/11/2008 偷得浮生半日闲今天特别疲倦,累,假期没休息好的后遗症!所谓的很好的休息,就是能舒舒服服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结果呢,三天的假期被一天的工作分割后,就没有放假的感觉了,比不放假还糟糕。 中午想休息下,躺下后,刚迷糊过去,就听到手机短信的提醒音,愣是给惊醒了,拿起一看,是服务短信,该死的移动,挑什么时间不好,非得挑这么个破时间。 看来要下大暴雨了,窗外的天空,黑云密布,风夹带着细细的雨丝放肆地往人身上扑。也好,下场大暴雨,把天空大地都冲刷一遍,也给这个闷热的仍有睡意的午后带来点清凉的气息。 听着James Blunt的歌,感受着山雨欲来前的阵阵凉风,懒得去想下一步该做什么,挺好,偷得浮生半日闲。 2008.6.11 14:58 2/9/2008 你好,2008这是个特别严酷的冬天 ,因为阳光的长期缺席,因为冰雪的连续造访,使得此次大自然对人间的审判显得特别严苛。即使是在一个被冰雪遗忘的地方,严寒和干冷还是充斥天地的每一个角落。我所在的城市在近一个月的阴寒中,既享受不到阳光的福泽,也感受不到冰霜的尖锐。从清晨到黄昏,从天亮到天黑,仿佛世界就剩下铅灰色一种颜色。蜗居于这个阴气逼人的惨淡氛围中的我,日子过得也很惨淡,盼阳光,阳光迟迟不来;盼雪花,雪花无迹可寻。在这样的清冷肃杀中,情绪和身体都难免受伤……但是 ,该来的还是来了,比如2008的新年,比如,如约而至的阳光。所以,你好,2008!你好,阳光! 新的一年,按照惯例,本该有个许愿环节,但我很早就知道希望这个东西很玄乎,是个也许有,也许无的东西,所以,我就决定不为一个只是“也许”的事物花太多心思。做人做事还是脚踏实地比较好。昨晚睡觉前,我茅塞顿开地想到了,如果事情纠结在一起,那么,一切以最简单的方式解决。一步步来,从最近最急迫的开始解决。 1、C3还是C4,这依然是个问题。我决定了,回去一开工,就对CCITT Group 3和CCITT Group 4的优化结果做一个比较,想要一组数据能有多难呢?!我是一个怕麻烦甚过怕辛苦的人,与其大费唇舌跟那个公司磨,换来或语焉不详或爽快的拒绝,我宁可先停下手头的工作,花一到两天的时间,自己动手做测试。求人不如求己,自力更生吧。 2、要是领导问起上次读者来访的事,我也不解释了,只认错好了。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认识不清是个低级错误,没什么可解释的。 3、还是要控制情绪,在工作中尤其如此。 《软件工程思想》的确是本不错的书,相比于其他软件类的书籍,至少它不枯燥,不但不枯燥,反而诙谐有趣。当然,我只是囫囵地看了一遍,就是说,只挑我看得懂部分的看了,过于专业的C++,我跳过了,这部分涉及的专业术语太多,我才疏学浅,看起来累。我很喜欢作者在《大学十年》中的最后一句话:生活和工作要充满激情,否则你无法体会到淋漓尽致的欢乐与痛苦。觉得疑惑的是, 为什么“激情”这个词,反而是理科出身的人说得比较多呢?!上次看的关于华为的帖子,一个软件工程师也是反复提及工作激情。连Microsoft的官网上,也赫然写着:Your potential.Our passion.唉,到底激情是个什么东西呢?! 昨晚临睡前,脑子中突然灵光乍现般地跳出几行句子,仿佛是对生活的若干体悟 ,在那个瞬间忽然从混沌的大脑中清楚地跳将出来,那么流畅,那么清晰。当我忙不迭地准备找纸笔将它们记下的当儿,他们却像个过客,过于匆忙地奔赴了那个叫虚无的下一站…… 是啊,那一刹那,仿佛被灵感击中,混沌、迷蒙的大脑被打开一个口子,一行行字就迫不及待地从这个切口挤了出来,争先恐后地涌入了我的思维区域,继而又争先恐后地堕入了虚无,比流星还短暂,我都来不及抓住它们,细细咀嚼,它们就又重归于混沌了…… P.S.手终于渐渐消肿了,看来,春天真的不远了…… 2/2/2008 Then SilenceIt's not about tomorrow, So you say you last goodbye, I never gotta tell you, I wish I have known, so you say you last goodbye, All of the angels are singing, so you say you last goodbye, P.S.《Then Silence》,很忧伤,也很耐听的一首歌,可惜怎么都找不到歌词,于是采用了自力更生的方式,拉了几个也很喜欢这首歌的同学,一句句听译出来的,几双耳朵凑在一起,大概也只对了七、八成,个别字句实在是很难听准。用MCfly同学的话说,这个歌手的声音实在太暧昧了。呵呵,权当自娱自乐了。(2008.2.2) 无意中找到了这首歌的MV,吉他伴唱的,又把这歌重听了几遍,仍然很好听,顺便纠正了几句歌词。(2008.4.10) 又修改了几处歌词,大概还有不对的地方,有机会再改。(2008.9.11) 12/12/2007 点名 答题又是一个点名的游戏,这次是被飞鸟同学私底下点名的,我表示了一下抗议,他解释说私底下点名是种“礼遇”,也罢,想想,这就好像一个人在一堆人前面说,你,给我回答问题去。或者,他直接跑到你家,敲你门,告诉你,我特地来告诉你,有几个问题要你回答哦,你赶紧看看去吧。好像后者的确是种“殊荣”。这么自我安慰了一下,我就开始答题了。
1. 你认为分手后的男女朋友还能做普通朋友吗? 2. 你了解你自己吗? 对自己的了解还存在盲区,正在努力实践“了解你自己”的古希腊名言。 3. 你对自己现状满意吗? 4. 你最想去哪个地方?为什么? 5. 最近最快乐的事情是什么? 6. 你记得父母的生日? 7. 遇到喜欢的人,你是勇敢表白还是默默关注? 8.说出点你名的人的3个优点(不可删除题) 9.你爱你的工作/学习么? 只能说,爱不爱都是要工作的,而且任何事情重复做都会厌倦的,要适当地在工作过程中加点料,让工作尽量变得有趣。 工作需要被认可,这是我在工作中的体会。被自己认可,被同事、领导、合作者认可,都很重要,我个人还是挺开心工作被人认可的,能乐上一阵,呵呵。 现在我有点困惑“快乐”是什么了,偶尔倒是会开心一阵,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快乐。生活中还是痛苦比较多吧,抑或,是痛苦的感觉太尖锐,所以人才会对痛苦特别敏感,才导致痛感比乐感要强烈。 安全感。 14.认为自己是个怎样的人呢? 真诚善良,有同情心,有时候脾气不太好,有点急。 在我看来,内心平静而满足就是幸福。对这种生活,我求之不得呢,希望现在就有。 现在嘛,同学老问我有没有想过去外面闯闯,我就瞻前顾后,畏手畏脚。都觉得现在谈梦想是种奢侈了。 17.你会同时爱上两个人么?如果爱上了,怎么办呢? 19.当你被别人点到名是啥感觉? 我想,怎么又是点名啊?!
P.S.规矩很多,我没复制过来,我答题从来不点别人名,也没附加条件。谁看到了,想做就做,做完后吱一声,然后我去拜访一下。这样挺好。 8/23/2007 一个卡夫卡式的梦 昨天晚上做了一个颇具象征意味的梦。
我在一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学校读书,有一场似乎很重要的考试,可以报考,也可以不报考,决定权在学生自己。但报考的话,有一个奇怪且残忍的要求:把自己的眼睛刺瞎。此外,在考试前的一段时间所有报考的人都要戴上一个黑白条纹相间的面具。我无法接受把自己眼睛弄瞎的要求,拒绝了这场考试。但很多人接受了这些要求,好像把眼睛弄瞎和戴上奇怪的面具对他们而言根本不成其为问题,因为并没有人为此而困扰。他们争先恐后地报了名,但奇怪的是,明明有“把自己眼睛刺瞎”的规定,但不少人在报名后眼睛还是正常的,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因为我看到有人踩着滑板神采飞扬地从我的身边飞驰而过。 我有个同学,对于这次的报名持奇怪而模棱的态度。她一会儿说要去报名,一会儿又说跟我一样,不去。每次说的时候脸上都挂着一种难以捉摸的模糊笑容。我对她的态度很没把握,老是要留心她在哪里,怕她扔下我一个人偷偷去报名了。 报名的最后期限很快就到了。我终究没有去。学校里面忽然出现了很多戴黑白条纹面具的人,而且他们都穿上了统一的类似道袍的黑色服装,少则一两个,多则一群,迎面向我走来,我很害怕,尤其是看到他们戴面具的脸,一种无法形容的诡异直逼心间,让我呼吸困难,心脏狂跳,我拼命想避开他们,刚开始是急急地低头走开,后来渐渐变成小跑,随着遇见的“面具人”越来越多,小跑就变成了狂奔,慌乱中撞到了几个人,他们如同木偶一样,既不说话,也不看我,只是僵硬地晃了晃身子,而后继续成群结队地沉默向前走。整个世界好像就剩下了我一个人在反方向狂奔。我跑了很多路,跑过了小径,跑过了广场,跑过了森林……,最后跑到一个悬崖边,的确是个悬崖,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峰回路转般地,我就来到了操场上,因为学校让我们在操场集合。报了名的戴面具的人在前面,没报名的站在后面。我那个对报名一直态度暧昧的同学就站在我前面,她说最终还是没去报,因为还有什么其它限制,还有少数几个人和我们一起站在后面…… 好像没后续了,这个怪怪的梦行进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 不知道怎么会做这样的梦,是不是有点卡夫卡的味道呢? 8/15/2007 2008将近时回望2000这段时间关于奥运的话题似乎热闹了起来,想必是倒计时一周年刚过,奥运越来越近的缘故吧。明年就是2008了,这么逼近了,一晃7、8年,时间急急地走,人却木木地活,如今回望2000年,所有的过去仿佛都聚集在昨天,2000年的时候,却怎么都无法想像2008年逼近时是怎么一种情况,这也许就是回望和遥望的差距,相同的距离,却无法平衡,这是时间对我们的欺骗。 1999年入的高中,2000年的时候,我还在跨世纪。当21世纪还遥远的时候,被老师逼着成天在作文里谈论跨世纪,积极表态怎样做一个跨世纪的新人,然而,时间证明,一个人的成长有他自身的规律,跟生活在20世纪或者21世纪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跨不跨世纪还是如此的一个人。其实我们都是被时间推着进入21世纪的,并不存在跨不跨的问题。所以,当2000年零点钟声响起的时候,我无动于衷。甚至新世纪第一缕曙光光临中国大地的时候,我还在睡懒觉。记得新世纪前一天,有几个家住石塘的同学提前回家了,因为据说石塘镇的入口已经被警戒了,晚回去的话连家乡的门都进不了。我很羡慕他们,不是羡慕他们能近水楼台地拥抱第一缕曙光,而是羡慕他们能少上一节课。那时候的日子很枯燥,除了上课还是上课,能少上一堂课就是多一点自由呼吸的空间。他们就在我巴巴的目光中走掉了。 2000年1月1日清晨,阳光果然如约而至,而我宁可在家睡觉也不肯去家附近的虎山公园迎接它。据说,那天清晨,公园山顶特别热闹,挤满了第一缕阳光的朝圣者,我们家只有我一人没去,连我们的小狗都被带去沐浴辉光了(后来听说它态度不太虔诚,跟别家的狗吵了起来,还差点打起来)。21世纪的第一缕金辉就这样跟我擦肩而过了,不知道我为什么不想去,在今天看来,这还是一件挺有意义的事情,大概就是它太有意义了,所以同时也显得充满仪式感,此类自发组织的、闹哄哄的、万人空巷的仪式除非我真心喜欢,不然我还真是兴趣缺缺,我向来不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人,往往越热闹我越觉得索然无味,为仪式而仪式,一想到这点,我就失去了兴趣。不过,也许和我高中那段时期过得比较抑郁也有关系,总觉得高中时期是我心境最像老人的时期,没有什么事情能激起我剧烈的情绪波动,没有什么事情让我感觉有劲,老觉得透不过气来,日子过得没咸没淡,有气无力。这样的心理空间,连阳光都照不亮。 不知道今天怎么忽然想起那段时间,大概2000真的不止是一个时间点吧,今天无意中闯进一个人的博客,看到他在回忆2000年前后的生活,那时他在读大学,而我则在读高中。这些事情有意义的就在于,在同一个时间点、同一条时间轴上,在“我”不知道的一个个陌生空间,芸芸众生都在经历不同的事情,累积不同的经验,体验不同的情感,所有这些,并行不悖地构成了所谓的“这个时代的生活”。 4/30/2007 补充几句吧变动过后,生活好像又开始波澜不惊了,重新恢复为一泓静水了,能不能偶尔冒个惊喜的泡泡出来呢…… 人在每个时期都面临着不同的选择,这个世界上最艰难的事情莫过于做选择了。工作后,才发现人生的苦难历程才刚刚开始,今后面临的诸般事情绝对比以前单纯的校园生活要复杂和艰难,life is not easy! 想起早早就把自己送上不归路的那些同龄人,他们如果再熬久一点,就会发现人生其实有很开阔的一面,面临的变数也是不可预知的,一个坎接着一个坎,他们当初碰到的可能只是一个小坎,可很多人就是让那么个小坎给绊了。不过,在钻牛角尖的人是听不进这些话的,谁都有钻牛角尖的时候,我也常常这样,不过没把自己逼那么厉害而已。 觉得自己骨子里是个悲观的人,可老是做乐观语,也是,总要有种东西去压制悲观吧,如果悲观决堤而出,剩下的就是to be or not to be 的严峻问题了,可怎么解决呢?!千古一问啊! 祝大家五一快乐吧,工作后,一个舒舒服服的长假也成为奢望了。不像以前,没有假期也可以自己创造假期。 决定明天睡个懒觉:)
2/2/2007 琐事兼回忆 最近都没啥好写的了,大概真是懒了。这次回杭州,居然没什么熟悉啊、陌生啊之类的感觉,而就是真真的从来没有离开过的感觉。
可能是相隔的时间不长的缘故,要是隔个5年、10年的,我肯定要大发恍若隔世的感慨了。
在杭州可能只呆了24个小时左右吧,两天的时间,一半耗在路上了。很多熟人还来不及去看,上次还跟人说,到了杭州来看你啊。现在看,就是个谎言了,以后这种许诺的事情还是少干了。说出去的话无法兑现,自己让自己做了言而无信的人。
老得很快。有天回家,看到脖子上飘着红领巾的小朋友,很羡慕,感觉自己那么大的时候好像就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现在坐在椅子的扶手上,居高临下地敲键盘。
在QQ上签名“Where are you?!”就有同学很可爱地跳出来说,I an here。呵呵,这样也能得到回应,真好。仔细想想,毕业后,除了几个比较要好的同学,很多人真的是再也没有联系了,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不知道在哪片天空飘。
是啊,都上哪了呢?那天车过空军疗养院时,忽然想起一个校友,有着一把好嗓子,可惜后来无法唱歌了。他现在在哪呢?也许是句乌鸦的话,还活着吗?如果是,那么活得还好吗?
想起大学四年,一年一个离世的校友。人一伤感,就会忆起很多往事,我总是回想起那些活着的人,或者死去的人。同学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那个老师,有一个理由很重要,在一个校友不幸离开后,他让我们为他默哀了。他根本不认识那个学生,甚至他都不算是这个学校的老师,但那天,上课前,他说,我们为他默哀一会儿吧!
下来了,扶手上坐着太累了。
中午看了《梦想照进现实》,老徐还真敢拍,典型的小众电影,没多少人有耐性看,两个人除了絮絮叨叨,还是絮絮叨叨,不过我还挺喜欢,特别是听着他们俩用标准的京片子有一茬没一茬地说着,特有味道。
这个星期太阳很好,但光坐在房间里,不能出去,只能羡慕了。
快要枯萎了,跟太阳无关。
看到同事把他的盆景放在办公室外面,就知道它何以还活着了,以前我到他办公室,一看桌上的盆景,就在心里暗暗讶异,没太阳晒,怎么还这么绿的啊?!现在知道,偶尔它也晒晒太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中午我端着一杯水,站在阳台上,悠悠闲闲地跟它一起晒太阳,真是幸福。
前几天忽然想到一句话,“东西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觉得这话甚没道理,话不能乱说可以理解,但东西怎么就可以乱吃了,乱吃要吃坏身体了。后来慢慢就想通了,东西乱吃,即使吃死也是你自己的事情,碍不着别人,总而言之一句话,你伤的是自己,要作践自己就作践去吧。但话乱说,伤的就是别人了,性质不一样了,伤了别人就麻烦了。唉,这话是谁先说的呢,有点关起门解决事情的味道,还有点恶毒。上帝躲在高高的云端,看着也要哭了,你们都是一样的啊。所以,人啊人,谁都是不能伤的,自己或者别人,一样的。
有同学入了基督教,说起话来时不时夹句“我相信这是主给我的”“感谢主”……还让我有点不习惯。我这个没有信仰的人啊,要是碰到牧师,大概就要说了,你的灵魂没救了。
光和光怎样打招呼呢?最黑暗的地方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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