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丁's profile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阑自热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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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2009 【转】说说朱生豪的翻译(二)说说朱生豪的翻译(二) 苏福忠 由于工作关系,我比较仔细、系统地接触莎剧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我知道许多赞赏朱译莎剧的人都认为他的译文典雅优美,才气横溢,而我在研读他的译文时却每每被他译文的口语化程度深深折服。我至今想像不出那是五十多年前的译文。要知道,能够熟练地富于创造性地驾驭口语,是运用语言的最高境界。朱译莎剧在解放后没有被淘汰,在很大程度上是顺应了白话文更加大众化(即口语化)的趋势。
我们差一点与朱生豪的汉译莎剧失之交臂!但是我们没有,除了应该感谢黄雨石以及其他有见地的编辑之外,自然还是因为朱生豪的译文是金子,货真价实,没有因为改朝换代而被淘汰。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出版社甄别了一大批解放前的译本,被淘汰的绝大部分是因文字不文不白,佶屈聱牙。能保证译文明白晓畅的最好保障是口语化:生动、活泼、诙谐、幽默和文采。口语本身就有高低之分。这全取决于译者对语言、生活和环境的领悟。朱生豪,据他的夫人宋清如在《全 集》的《译者介绍》里所写:“在学校时代,笃爱诗歌,对于新旧体,都有相当的成就,清丽,自然,别具作风。”又说:“他在高中时期,就已经读过不少英国诸 大诗人的作品,感到莫大的兴趣,所以他与他们的因缘,实在不浅。” 每读朱译莎剧,我都会想到朱生豪与莎士比亚的因缘“实在不浅”。他能把莎剧翻译得通俗易懂而文采四溢,实在是因为他完全理解、吃透并消化了莎剧的缘故。借工作之便,这些年比较系统地阅读朱译莎剧,我认为主要成就有以下几点特别之处:朱生豪提炼出来的口语化译文,是其最大特色,也与莎剧的文字风格最合拍,因为有口语化做基础,译文的表达力极强,剧中各类人物的语言都能体现出他们的身份;朱译本中大量的诗体译文,十分珍贵,是译者用改革的旧体诗翻译莎剧中的散诗的可贵尝试; 译本对剧中部分人物用有含义的汉语名字,例如“试金石”、“快嘴桂嫂”等等,颇具文学味道;据我对其他译本的粗略统计,较之所有别的译本,朱译莎剧的词汇量是最大的,这与莎剧中独一无二的大词汇量十分吻合。最重要的是,他告诉后来者如何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 诚然,翻译作品历来总有遗憾之处,朱译莎剧也不能例外。朱译莎剧“谬误之处,自知不免”,益因“乡居僻陋,既无参考之书籍,又鲜质疑之师友”造成的。今天,我们所拥有的条件十分优越,应该珍惜朱译莎剧,纠正错误和不妥之处,使之更上一层楼。 朱译莎剧的划时代意义在于英汉两种文字互相“移植”中的空前吻合。尽管到目前为止出了几种不同译法的莎剧版本,但是仍然没有任何一种译本超过朱生豪的译本,这是不争的事实。至于理由,前面已经谈到很多,而我始终看重的另一个原因是:朱生豪在翻译莎士比亚戏剧的时候,消耗的是他二十二岁到三十二岁这样充满才情、诗意、热情、血气方刚而义无反顾的精华年龄段!这是任何译家比不了的。很难想像七老八十的头脑会把莎剧中的激情和厚重转达多少!诚如朱在完成莎剧大部分翻译时写给他弟弟朱文振的信中所说:“不管几日可以出书,总之已替中国近百年来翻译界完成了一件最艰巨的工程。” (《莎士比亚戏剧集》,朱生豪译,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八年版,九卷) 【转】说说朱生豪的翻译(一)说说朱生豪的翻译 (一) 苏福忠 《读书》2004年第05期 朱生豪翻译的《莎士比亚戏剧集》(以下简称《莎剧集》)在中国近代英译汉的历史上,堪称划时代的翻译文献。他在二十岁之前就选择了莎士比亚,会写诗放弃了写诗,会写文章放弃了写文章,潜心研读莎士比亚的作品,用他的话说:“余笃嗜莎剧,尝首尾研诵全集至十余遍,于原作精神,自觉颇有会心。”想当初,莎士比亚在伦敦戏剧舞台上功成名就,带着钱财和名誉荣归故里,享度晚年,几十个剧本是生是灭根本没往心里去。在莎士比亚死后七年(一六二三年),他的两位演员朋 友约翰·赫明斯和亨利·康德尔,把他的三十六个剧本收集成册,加上颂辞补充完整,付梓出版,称为“第一对折本”。人们一点没有意识到,赫明斯和康德尔仅仅出于对朋友的敬意而采取的这一行动,是启动了一个多么巨大的文化工程。这个工程进入中国,认真准备接下来进行另一种文字施工的,直到二十一世纪伊始的今天,也仍只能算朱生豪一个人。除了他,别说把莎剧全部研诵十几遍,就是一个剧本读够十遍,恐怕也很少有几个人做得到,包括《哈姆雷特》诸多译本的译家们。 说是运气也好,巧合也罢,重大的文学事件往往令人难以捉摸却必然会发生。朱生豪在他血气方刚时选择了莎士比亚,是莎翁的运气,是中国读者的福气。朱生豪在世界书局出版的他的大译《莎士比亚全集》(以下简称《全集》)“译者自序”里说:“中国读者耳莎翁大名已久,文坛知名之士,亦尝将其作品, 译出多种,然历观坊间各译本,失之于粗疏草率者尚少,失之于拘泥生硬者实繁有徒。拘泥字句之结果,不仅原作神味,荡焉无存,甚且艰深晦涩,有若天书,令人 不能卒读,此则译者之过,莎翁不能任其咎者也。”这番话有两层意思:其一,这是他调动了全部智慧与心血尝试翻译诗体莎剧后的严肃结论。读过朱译本《莎剧 集》的人都知道,朱生豪在每个剧本中都尽量试着用诗体翻译莎剧里的诗;有些译作相当精彩,例如,《哈姆雷特》中的“戏中戏”,《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大量诗篇等等。其二,对莎剧在中国的翻译经过了解一些情况的人应该知道,大约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中英某些好事机构内定了包括徐志摩、梁实秋等人来翻译莎剧。这种行为恐怕深深刺激了默默无闻的朱生豪。朱生豪在三十二岁上就译出了莎剧三十一种,莎翁地下有灵知道后都会惊愕万分的。莎翁写出他的第一个剧本《亨利六世》时二十六岁(一五九〇年),而最后一个剧本《亨利八世》则是在他年近五十岁时(一六一二年)写出来的,创作时间跨度为二十二年。仅以这二十二年的人生体验计,要尽可能贴近真实地理解并翻译成另一种美丽的文字,只能说是朱生豪的悟性,或者就是他与莎翁的一种默契。 朱生豪英年早逝是不幸的。但从人生能有几多运道的角度看,他可算应运而生——应中国汉语发展的运道。中国白话文冠冕堂皇地登堂入室,始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生于一九一二年的朱生豪赶上汉语白话文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整个过程。他的家庭出身让他打下了扎实的古文功底,新文化运动又使他的白话文得到充分的发展。他写过诗,写过杂文,白话文的使用远远高出一般人。他翻译莎剧与其说选择了散文,不如说选择了极其口语化的白话文风格。这对翻译莎士比亚戏剧是极其重要的一个载体,是传统的典雅的文言文根本无法承载的。现在我们提及朱生豪的《莎剧集》译本,笼统地称之为“散文”译本,而实际上其中有大量非常经典的诗歌翻译。选其一首欣赏一下。 Song Tell me where is fancy bred, Or in the heart , or in the head? How begot, how nourished? Reply, reply, It is engender’d in the eyes, With gazing fed; and Fancy dies In the cradle where it lies: Let us all ring Fancy’s knell ; I’ll begin it, —Ding, dong, bell, —Ding, dong, bell.
本诗摘自《威尼斯商人》第三幕第二场,是剧中角色唱的,最后一句“玎珰,玎珰”为合唱。以旧体诗翻译,本诗译得基本上照顾到了每句原文的 meaning(意思),形势基本相同,尾韵也基本相同,而且一韵到底,上口,还翻译出了喜剧色彩。译者不仅中英文底子厚,对民间小曲也极熟,否则很难译出这样传神的小唱小吟。如前所述,这样的译诗在朱译莎剧里数量很大,由此我们看得出朱生豪对英诗汉译所持的原则:译诗应该有译诗的形式和规则,不可机械照搬原诗的形式。 莎士比亚的写作究竟是怎样的形式,不妨听听英国学者的声音。比如,英国当代著名莎学家罗勃·格拉汉姆在他的《莎士比亚》的《前言》里谈到莎士比亚的写作时,这样写道: 这种写作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应有尽有:诗句,形象,情节,诗歌,幽默,韵律,深入细致的心理和哲学见解,所创造的隐喻,极尽思想和感情的 优美和力量。然而,莎士比亚并非为后世写作;他不得不为取悦观众而写。正因如此,他的写作既有独白、洋洋洒洒的演说,又有插科打诨、出口伤人甚至不折不扣 的胡说八道。他借用故事不分地点,不论国界(有些故事显然不值一借)。他笔下的人物可以俗不可耐,也可以口无遮拦,夸夸其谈,或者呼天抢地,狂泻怒斥。然 而,他用心写,用才智写,用理智写,写得雄辩,写出风格。
这段文字道出了莎士比亚的既博大与精深,也庞杂与通俗。目前不少人把莎剧当作典雅的译事来做,把莎士比亚的语言当作优美的文体,以为只有用诗体译才能接近莎士比亚,这显然是一种片面的看法。莎士比亚的戏剧写作用了近三万个单词的词汇量(一般作家充其量五六千),而且为了更富于表达力,他独创了一种属于自己的英语表达形式。用英国当代文艺批评家科里·贝尔的话说:“介乎马洛与琼生两者之间,莎士比亚创造了英语的想像力,把这种语言发挥到了表达力的极致……他写出了无韵诗(亦称素体诗)——不加韵的短长格五音步诗行——一种具有无限潜力的媒质。”
面对这样一位富有创造精神的莎士比亚,任何所谓亦步亦趋的翻译实践,都会让他的剧作大打折扣,既存不了形,又求不了神。莎士比亚一生都在寻求突破,有些剧本全用散文体写作(如《温莎的风流娘儿们》),而有的剧本几乎全用无韵诗写就(如《朱利乌斯·恺撒》),而有的剧本段落又会使用古老的经典韵律诗,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用一个什么刻板的尺寸来翻译他的作品。这是违反莎士比亚精神的。朱生豪显然领悟到了这些,因此他在《全集》的《译者自序》里写 了一段类似宣言的文字:
余译此书之宗旨,第一在求于最大可能之范围内,保持原作之神韵;必不得已而求其次,亦必以明白晓畅之字句,忠实传达原文之意趣;而于逐字逐 句封照式之硬译,则未敢赞同。凡遇原文中与中国语法不合之处,往往再四咀嚼,不惜全部更易原文之结构,务使作者之命意豁然呈露,不为晦涩之字句所掩蔽。每 译一段竟,必先自拟为读者,察阅译文中有无暧昧不明之处。又必自拟为舞台上之演员,审辨语调之是否顺口,音节之是否调和。一字一句之未惬,往往苦思累日。 显然,朱生豪在探寻一种最大程度上翻译出莎剧的汉语文体。中国的戏剧是唱,而外国戏剧是说。既然是说,那就万万不可脱离口语。因此,他译出了汉语版莎剧的风格,那便是口语化的文体。这是一种很了不起的文体,剧中角色不管身份如何,都能让他们声如其人;人物在喜怒哀乐的情绪支配下说出的十分极端的话,同样能表达得淋漓尽致。例如《哈姆莱特》第四幕第五场中,雷欧提斯因为父亲在宫中突然被哈姆莱特误杀,怒气冲冲地来找国王算账。他破门而入,对左 右说:
Laer: I thank you; keep the door. O thou vile king,
Give me my father!
Queen: Calmly, good laertes.
Laer: That drop of blood that’s calm proclaims bastard,
Cries cuckold to my father, brands the harlot
Even here, between the chaste unsmireched brows
Of my true mother,
King: What is the cause, Laertes,
That thy rebellion looks so giant-like?
请留心这几句引文,读者会看出雷欧提斯的开场话是两行,但第二行只有半句,王后说的话虽低了一行,却是与上面半行接着的。后边两个人对话,同样是雷欧提斯说了半句,国王接着说下去。这种看似怪怪的排行法,实质上都是为了服务于莎翁的五音步无韵诗。甲角色说了若干音步,乙角色还可以接着说完。这 在汉语诗歌来说实在不可思议,但在英语诗歌里却是理所当然。这好比中国任何戏种,唱腔和道白总是分开的,而在西方歌剧里却是张口必唱曲子的。不管你对莎剧有多么不熟悉,但只要你学过英语,一看这种英语形式,一定会感觉到莎翁的无韵诗达到了多么高的口语化程度。朱生豪对此认识得显然更为深刻,于是为了让人物角色活起来,让人物角色的语言活起来,这样译道:
雷欧提斯:谢谢你们;把门看好了。啊,你这万恶的奸王!还我的父亲来!
王后:安静一点,好雷欧提斯。
雷欧提斯:我身上要是有一点血安静下来,我就是个野生的杂种,我的父亲是个王八,我的母亲的贞洁的额角上,也要雕上娼妓的恶名。
国王:雷欧提斯,你这样大张声势,兴兵犯上,究竟为了什么原因?
雷欧提斯的年轻气盛和怒火中烧、王后的息事宁人、国王的居心叵测和以退为进,从这些不长的对话中看得清清楚楚,甚至超出了原文表达的内涵。在继续进行的对话中,当国王问雷欧提斯是否不分敌友,见人就要报仇时,又出现了这样的对话:
Laer: None but his enemies.
这半句话的意思是:只跟他的敌人报仇伸冤,但朱译道:
雷欧提斯: 冤有头,债有主,我只要找我父亲的敌人算账。
译文看似多出“冤有头,债有主”,但绝无半点发挥,只是把英语none充分调动到了极致,却又是百分之百的口语化。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既要死扣meaning(意思),又必须注意information(信息), message(启示) 和image(形象)的综合传达,否则别说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就是一般作家的作品,也很难说把翻译做到了位。 9/15/2008 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 《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是王小波的早期小说,收录在再版的《爱你就像爱生命》里。我喜欢这篇小说,每一句话都那么结实,每一句话都透着诗意。如今看来,这简直就是王小波一生的写照,而它几十年前被写出的那一刻,就已然作为谶语而存在了。小说中、杂文中、情书中,包裹着很多个王小波,而《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中的王小波,是最王小波的王小波,也是我最喜欢的王小波。
一直以为,王小波是语言感觉非常好的一位作家,他的文字读起来很有行云流水之感,当代各类作家很多,但真正能将现代汉语的音韵之美挖掘出来的并不多,偶尔能从译作中读到几笔,也许真像王小波说的,最好的文字工作者都是搞翻译吧。 附: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太阳初升时,忽然有十万支金喇叭齐鸣。阳光穿过透明的空气,在暗蓝色的天空飞过。在黑暗尚未褪去的海面上燃烧着十万支蜡烛。我听见天地之间钟声响了,然后十万支金喇叭又一次齐鸣。我忽然泪如雨下,但是我心底在欢歌。有一柄有弹性的长剑从我胸中穿过,带来了剧痛似的巨大快感。这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刻,我站在那一个门坎上,从此我将和永恒连结在一起……因为确确实实地知道我已经胜利,所以那些燃烧的字句就在我眼前出现,在我耳中轰鸣。这是一首胜利之歌,音韵铿锵,有如一支乐曲。我摸着水湿过的衣袋,找到了人家送我划玻璃的那片硬质合金。于是我用有力的笔迹把我的诗刻在石壁上,这是我的胜利纪念碑。在这孤零零的石岛上到处是风化石,只有这一片坚硬而光滑的石壁。我用我的诗把它刻满,又把字迹加深,为了使它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永久存在。 在我小的时候,常有一种冰凉的恐怖使我从睡梦中惊醒,我久久地凝视着黑夜。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死。到我死时,一切感觉都会停止,我会消失在一片混沌之中。我害怕毫无感觉,宁愿有一种感觉长久存在。哪怕它是疼。 长大了一点的时候,我开始苦苦思索。我知道宇宙和永恒是无限的,而我自己和一切人一样都是有限的。我非常非常不喜欢这个对比,老想把它否定掉。于是我开始思考是否有一种比人和人类更伟大的意义。想明白了从人的角度看来这种意义是不存在的以后,我面前就出现了一片寂寞的大海。人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些死前的游戏…… 在冥想之中长大了以后,我开始喜欢诗。我读过很多诗,其中有一些是真正的好诗。好诗描述过的事情各不相同,韵律也变化无常,但是都有一点相同的东西。它有一种水晶般的光辉,好象是来自星星……真希望能永远读下去,打破这个寂寞的大海。我希望自己能写这样的诗。我希望自己也是一颗星星。如果我会发光,就不必害怕黑暗。如果我自己是那么美好,那么一切恐惧就可以烟消云散。于是我开始存下了一点希望——如果我能做到,那么我就战胜了寂寞的命运。 我病退回北京,住在街道上借来的一间小屋里。在北京能借到很多书,我读了很多文艺理论,从亚里士多德到苏联的比西莫夫,试着从理性分析中找到一条通向目标的道路,结果一无所成。 有一只小船在天边出现,一个白色的小点,然后又象一只白天鹅。我站在山顶上,把衬衫脱下来挥舞。是她,独自划着一条白色的救生艇,是从海军炮校的游泳场搞来的。她在船上挥着手。我跑到岸边去接她。
8/28/2008 一对欢喜冤家的唇枪舌剑,精彩!《无事烦恼》是老莎的喜剧之一,剧中的人物对白,充满机智谐趣,尤其是斐尼狄克和贝特丽丝的唇枪舌剑、针锋相对,读来甚是有趣。贝特丽丝是个聪颖、机敏,嘴巴不饶人的丫头,斐尼狄克也很聪明风趣,这两人一见面就相互挖苦抬杠,可是斐尼狄克几乎每次都说不过贝特丽丝,屡屡在言辞交锋败下阵来,让人忍俊不禁,这部剧要是少了这两个人物,肯定要失色不少。我很喜欢贝特丽丝,由此也很喜欢这部剧,比之莎士比亚更负盛名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剧更能讨我喜欢。 朱生豪在译莎过程中,也碰到过自己偏爱的剧本和人物,每每译到他喜欢的章节,他总是爱不释手,甚至密密麻麻地一连誊抄好几页跟宋清如分享,他肯定提过这部剧和贝特丽丝,但我不记得他抄录的是哪些段落,但有一个段落我记得很清楚: 斐尼狄克 “害起相思来”,好一句话!我真的给相思害了,因为我爱你是违反我的本心的。 贝特丽丝 那么您原来是在跟您自己的心作对。唉,可怜的心!你既然为了我的缘故而跟它作对,那么我也要为了您的缘故而跟它作对了;因为我的朋友要是讨厌它,我当然再也不会欢喜它的。” 贝特丽丝这句机智诙谐的回答当时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想这丫头可真聪明,答得俏皮优雅,适当地表明了心迹,又小小地讽刺了一下对方,想让人不喜欢都难。多年以后,我看到了全剧,那个丫头依然聪敏有趣、词锋尖利,多亏了她,让整部剧增色不少。 幸亏这年月有网络,我可以跟个别朋友分享,也可以跟整个世界分享。这不,下面就摘录了几段,欣赏一下优雅的尖刻和睿智的还击吧。也许还能看到在贝特丽丝和斐尼狄克几百年后出现的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影子呢!
剧中人物 唐·彼德 罗阿拉贡亲王 唐·约翰 唐·彼德罗的庶弟 克劳弟奥 弗洛伦萨的少年贵族 斐尼狄克 帕度亚的少年贵族 里奥那托 梅辛那总督 希罗 里奥那托女儿 贝特丽丝 里奥那托侄女 玛格丽特 希罗的侍女 欧苏拉 希罗的侍女
第一幕 第一场 里奥那托住宅门前 贝特丽丝 请问你,那位剑客先生是不是也从战场上回来了? 希 罗 姊姊说的是帕底亚的斐尼狄克先生。 使 者 小姐,看来这位先生的名字不曾注在您的册子上。 …… 贝特丽丝 斐尼狄克先生,你怎么还在那儿讲话呀?没有人听着您哩。
第二幕 第一场 里奥那托家中的厅堂 贝特丽丝 您不肯告诉我谁对您说这样的话吗?
斐尼狄克 ……可是想不到咱们那位贝特丽丝小姐居然会见了我认不出来!亲王的弄人!嘿?也许因为人家瞧我喜欢说笑,所以背地里这样叫我;可是我要是这样想,那就是自己看轻自己了;不,人家不会这样叫我,这都是贝特丽丝凭着她那下流刻薄的脾气,把自己的意见代表着众人,随口编造出来毁谤我的。好我一定要向她报复此仇。 …… 彼特罗 贝特丽丝小姐在生你的气;陪她跳舞的那位先生告诉她你说了她许多坏话。 斐尼狄克 啊,她才把我侮辱得连一块顽石都要气得直跳起来呢! 一株秃得只剩一片青叶子的橡树,也会忍不住跟她拌嘴;就是我的脸罩也差不多给她骂活了,要跟她对骂一场哩。她不知道在她面前的就是我自己,对我说,我是亲王的弄人,我比融雪的天气还要无聊;她用一连串恶毒的讥讽,像放连珠炮似的向我射了过来,我简直变成了一个箭垛啦。她的每一句话都是一把钢刀,每一个字都刺到人心里;要是她嘴里的气息跟她的说话一样恶毒,那一定无论什么人走近她身边都不能活命的;她的毒气会把北极星都薰坏呢。即使亚当把他没有犯罪以前的全部家产传给她,我也不愿意娶她做妻子;她会叫赫剌克勒斯给她烤肉,把他的棍子劈碎了当柴烧的。好了,别讲她了。她就是母夜叉的变相,但愿上帝差一个有法力的人来把她一道咒赶回地狱里去,因为她一天留在这世上,人家就会觉得地狱里简直清静得像一座洞天福地,大家为了希望下地狱,都会故意犯起罪来,所以一切的混乱、恐怖、纷扰、都跟她一起来了。
第五幕 第二场 里奥那托的花园 斐尼狄克 好玛格丽特姑娘,请你帮帮忙替我请贝特丽丝出来说话。 恋爱的神明, 我的意思是说,我的歌喉是多么糟糕得可怜;可是讲到恋爱,那么那位游泳好手里昂德,那位最初发明请人拉马的特洛伊罗斯,以及那一大批载在书上的古代的风流才子们,他们的名字至今为骚人墨客所乐道,谁也没有像可怜的我这样真的为情颠倒了。可惜我不能把我的热情用诗句表示出来;我曾经搜索枯肠,可是找来找去,可以跟“姑娘”押韵的,只有“儿郎”两个字,一个孩子气的韵!可以跟“羞辱”押韵的,只有“甲壳”两个字,一个硬邦邦的韵!可以跟“学校”押韵的,只有“呆鸟”两个字,一个混帐的韵!这些韵脚都不大吉利。不,我想我命里没有诗才,我也不会用那些风花雪月的话儿向人求爱。 斐尼狄克咱们两个人都太聪明啦,总不会安安静静地讲几句情话。 6/5/2008 两片树叶的故事如果不点明作者是辛格,很难猜到这是辛格的作品。开篇那么像童话,所以,有那么一会儿,我都有点找不到辛格了,但是,当特露法愤怒地怪责树的时候,不禁莞尔,辛格还是那个辛格。作家总是在自己的作品中反反复复阐释一个主题,辛格也不例外,他对信仰、生命本质的诘问依然那么执着。当作家们越来越迷恋叙述形式的时候,辛格是为数不多的仍坚持讲故事并能将故事讲得非常精彩的现代作家,能用古典的方式包裹极其现代的核心,这是辛格的不同凡响之处。
这两片可爱的树叶从辛格的小说中飘出来,说他们的故事是童话也好,是寓言也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阅读的迷人之处就在于,每一个个体的阅读体验都是不可替代的。天地之间,一片肃杀,这个世界荒凉得只剩下死亡和两片树叶。死亡,那么强大,树叶,如此单薄。世界阴冷残酷,靠着彼此的爱情,孤独的两片叶子相互取暖,对抗宿命。尽管倔强,尽管相爱,但他们注定是要死去的。如果个体被宇宙抛弃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死亡悲剧是不可挽回的,如果毁灭是注定的……宿命不可逆转,但悲剧可以被超越,从融入和升华中可以寻找到新的力量。也许,这个故事还传达了那句存在主义式的“向死而生”的意味深长。但我对我的看法没什么把握,阅读现代小说的困难之一就是,世界被打得支离破碎后,作家发现了整合的不可能,也放弃了重新整合的努力,转而在碎片上构建模型,以新的角度打量世界。于是,那些碎片的影子犹如幽灵一般,漂浮在叙述的角角落落里,让我们的每一次寻找和触摸都显得那么模棱无力。
“富有创造力的人的悲观并不是颓废而是一种要拯救人类的强烈情感。他不屑于诗人的消遣娱乐之道,而是锲而不舍地探寻永恒的真理、生命的真谛。他以自己的方式试图解开世事变迁之谜,试图找到苦难的根源,揭示处在残酷无情深渊中的爱。”辛格如是说。
附:
奥勒和特露法
——两片树叶的故事
艾·辛格
森林很大,密密地长了树,有各种各样的叶子。时间是11月。往年这时候天已经冷了,也许还下了雪。可是,今年11月天气还比较暖和。夜晚天凉,刮起风,但是早晨太阳一出,天又变暖了。你会以为还是夏天,不过整个森林的地上已经铺满了落叶,有的橘黄象番红花,有的艳如红酒,有的金闪闪,有的五彩斑驳。树叶是被风、被雨刮下来的,有的在白天,有的在夜晚,它们给森林铺了一张厚厚的地毯。虽然叶浆已经干了,叶子仍旧发出清香。太阳穿过活着的枝条照在落叶上,经过秋天的风雨而存活下来的虫子和蝇子爬在落叶上。落叶下面的空隙给蟋蟀、田鼠和其他许多寻求泥土保护的活物提供了藏身之处。那些冬天不迁徙到热带去而呆在这里的鸟雀,在光秃秃的树枝上栖息。其中有麻雀,它们身体很小,然而天生很勇敢,而且经过几千代积累了经验。它们跳呀叫呀,搜寻着森林在这个季节提供的食物。最近几星期来,许许多多有翅和无翅的虫子死去了,但是谁也没有哀悼它们的逝去。上帝造的活物知道,死亡只是生命的一个阶段。春天来时,森林会再度长满翠绿的草叶、灿烂的花朵。候鸟会从远方归来,找到它们遗弃过的巢穴。即使巢穴被风雨损坏了,修复也很容易。
在一棵几乎掉完叶子的树的梢头,还留着两片树叶。一片叫奥勒,一片叫特露法。奥勒和特露法长在同一枝树杈上。它们长在树梢,因此能得到充足的阳光。不知道为什么,奥勒和特露法经受住了风雨和料峭的夜寒,仍旧挂在那枝头。谁知道为什么一片树叶掉落,而另一片树叶却留下呢?可是奥勒和特露法相信,问题的答案在于他俩互相间深厚的爱情。奥勒比特露法略为大些,也比她年长几天,但是特露法更漂亮,更柔弱。当风吹,雨打,雹子从天而降的时候,一片树叶能帮另一片树叶什么忙呢?即使在夏天,有时也有叶子会脱落,何况秋冬一来,更没有办法了。虽然如此,奥勒还是找一切机会来鼓励特露法。当最猛烈的暴风雨来临,雷劈,电闪,风不但刮走叶子而且折断树桠时,奥勒恳切地对特露法说:“坚持,特露法!用你的全力坚持呀!”
有时在寒冷和刮风的夜晚,特露法泣诉道:“奥勒,我的日子到了,不过你可要坚持呀!”
奥勒反问道:“那为什么?没有你,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如果你掉落,我要和你一起掉落。”
“不,奥勒,不要这样!一片树叶只要还能挂着,它就不能撒手。” 奥勒回答道:“那全看你是不是和我一起留下。白天我瞧着你,爱慕着你的美丽。夜晚我闻见你的香气。不,我绝不愿意留下做一棵树上最后一片孤独的叶子!”
特露法说:“奥勒,你的话真甜蜜,但这不是真话。你明明知道,我已经不再漂亮了。看,我有多少皱纹啊!我的汁液全都干了,我在鸟儿面前感到羞愧,它们的眼神充满了对我的怜悯。有时我觉得它们像在嘲笑我变得这样枯萎,我已经失去了一切,只剩下一样东西——我对你的爱情。” 奥勒说:“这不够了吗?爱情是最高的,最美的。只要我们彼此相爱,我们就会呆在这里,任何风暴都不能摧毁我们。特露法,让我告诉你,我从不曾像现在这样深切地爱你。” “为什么,为什么,奥勒?我全都变黄了。” “谁说绿色才美,黄色不美呢?所有的颜色都一样美丽。” 奥勒正讲这话的时候,特露法几个月来一直担心的事发生了。一阵风吹来,把奥勒从树梢上撕脱了。特露法开始颤摇,看来她自己也快扯掉了,但是她还牢挂着。她看见奥勒落下去,在空中摇晃,她用树叶的语言对他呼喊:“奥勒!回来!奥勒!奥勒!”
可是她的话还没喊完,奥勒已经不见了。他同地上旁的树叶混杂在一起,分不清了,剩下特露法孤零零地挂在树上。
白天未尽的时候,特露法还勉强忍住了悲哀。但是天黑下来,冷雨开始滴落,她就陷入极度的悲痛中了。她把所有树叶的苦楚全都责怪到树的身上,这粗大的树干和强劲的树枝。叶子掉了,树干却又高又粗地挺立着,牢牢地扎根在地里。风呀,雷呀,雹呀,都对它无可奈何。对于这大概永生的树来说,一片树叶的命运有什么关系呢?在特露法看来,树干是和上帝一样。它用树叶遮体几个月,然后又把树叶抖落。它用汁液滋养了树叶,高兴多久就多久,然后又让树叶干渴而死去。特露法哀求树干把奥勒还给她,叫夏天回来,但是树干听不见,或者是不听她的祈求……
特露法没有想到,一个夜晚会有这么长,这么黑,这么冷。她对奥勒诉说,盼望着回答,但是奥勒没有回音,没有一点表示他还存在的迹象。
特露法对树说:“你既然从我这里夺走了奥勒,那就把我也带走吧。”
但连这个请求,树干也不理睬。 过了一会儿,特露法迷糊了过去。这不是睡眠,而是一种奇怪的倦怠。特露法醒来,惊异地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挂在树上。在她睡着的时候,风已经把她刮下来了。这次的感觉,和往常日出时她在树上的感觉不同,她所有的恐惧和忧虑现在全都消失了。这次觉醒也带来了一种她从未有过的意识。现在她意识到,自己不只是一片仰风的鼻息的叶子,而且成了宇宙的一部分。她不再是渺小的、纤弱的、短暂的过客,而成了永恒的一部分。借助某种神秘的力量,特露法懂得了自己的分子、原子、质子和电子的奇迹,懂得了自己所代表的巨大能量,懂得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天设的计划。在她旁边躺着奥勒,他们重逢时彼此产生着一种过去未曾感受过的爱。这不是依赖于巧合或情绪突变的爱,而是一种像宇宙本身一样宏大和永存的爱。从4月到11月,他们日夜担心发生的东西,却原来不是死亡,而是得救。一阵微风吹来,把奥勒和特露法吹起,他们在幸福的情绪中冉冉升起,只有那些解放了自己,并同永恒融合在一起的,才感受得到这样的幸福。 (裘克安 译) 2/19/2008 那么美,那么深不可测有人弄乱了玫瑰花 马尔克斯 今天是星期天,雨停了,我想选几朵红色的和白色的玫瑰花带到我的墓地去,这些玫瑰花是她为祭坛做花环而种的。今年冬天沉闷得令人害怕,雨后的早晨充满了凄凉的情景,我不禁想起镇上埋死尸的那座山头。那是片光秃秃的坡地,看不见树木,一阵风过后,偶尔会飘来几朵树绒。雨停后,晌午的太阳肯定会把山坡上泥泞的土地晒干,不仅如此,它还会一直钻进我的墓穴里,使我幼小的躯体腐烂,与昆虫壳和草根混杂在一起。
10/6/2007 70年代的一本书,以及一些事在我书架的最下面一层,放着一本书,有点发黄了,出版日期不详,在封底右下角印刷厂的名字下面有一个日期:1975年7月。照这么推算,这书应该是出版于至少是成书于这个日期之前的了。70年代是个政治挂帅的特殊年代,这种特殊性非常明显地体现在这本叫《读红楼梦 之三》书中。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这样的书现在也不在市面上流通了,估计只能从图书馆文献部之类的部门才能找到了。据老爸说,这书是他哥哥当时参加某个考试的参考资料,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把它从他们老家的柜子里翻出来,放太阳下晒了一天,继而收进了我的书架。 这其实是一本《红楼梦》评论集,里面收录了高校中文系、工农兵学员等对《红楼梦》的评论,水平参差不齐。不看别的,光从题目就能看出浓浓的时代特征。比如:《姚文元同志论<红楼梦>研究问题上两条路线斗争》,《<红楼梦>研究中的两条路线斗争》,《<红楼梦>研究中胡适派反动谬论的政治实质》,《清算修正主义“红学”的“爱情中心说”》……看起来不像文学评论,倒像是政治评论,那时正闹文革,从上到下,好像个个都是政治狂。 这些评论文章毫无例外都对《红楼梦》做了政治化解读,虽然有些还靠谱,但更多的时候,则是上纲上线得厉害。这也不奇怪,上纲上线好像就是那个时代的人的一大思维特点。摘引几段:“……,还在这篇文章中大捧特捧“西方先进的科学和先进的文化思想”,这里的“西方”,是指欧美资产阶级的文化,就是形形色色反动的资产阶级唯心论和形而上学宇宙观,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胡适派的唯心论,即资产阶级实用主义。把资产阶级反动学说说得那么神圣,这不是对俞平伯之流的资产阶级“权威”最大的撑腰吗?这不是十足地“甘心”作资产阶级代言人吗?”又比如:“试想,难道社会主义时代,无产阶级,还会有同贾宝玉、林黛玉“共名”的青年吗?如果有,那也不是什么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共名”,只能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社会渣滓。毛主席说:“我们今天需要的青年是有活力、有热情、有干劲的革命青年。归根结底,”“爱情中心说”、“共名说”等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论观点,都和“旧红学”、“新红学”一样,抹煞《红楼梦》所反映出来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并宣扬《红楼梦》 中的封建糟粕部分,用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论代替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论。”老实说,我也不赞同《红楼梦》评论中的“爱情中心论”,说《红楼梦》只是部爱情悲剧是有点肉麻的,但“地主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唯心论” 等大帽子一扣下来,气也出不了啦,还让人怎么说话?还好我没看到里面出现“资产阶级的毒蛇出洞了”等等典型的文革语言。 撇开这些上纲上线的政治言论和帽子,部分论文对《红楼梦》的思想、艺术成就的分析点评还是比较到位的。比如北京大学中国古典文学组的《<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就对《红楼梦》做了比较全面而中肯的解读,尤其是对红楼梦艺术的评论,跟今天对它的挖掘差不多。由此可见,红楼梦研究在近几十年没太大发展,直到现在出了个刘心武,捣腾出了一个“秦学 ”, 重新把《红楼梦》热热闹闹地往“索隐派”上引。可这篇发表于1973年的论文,到了最后也难以免俗地表了一下政治正确和阶级正确:“ 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摧毁了刘少奇资产阶级司令部,粉粹了周扬文艺黑线。……毛主席的光辉文件总结了文化思想战线上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给我们继承文学遗产指名了唯一正确的方向。我们必须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分析评价《红楼梦》,彻底批判、肃清《红楼梦》研究中的一切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的反动谬论。” 这本特殊年代的书籍,其中的诸多言论,都跟如今的时代格格不入了。尤其是当他们一本正经、理所当然地言说着的时候,他们当时的思维和我们今天的思维之间的错位和差异,让我们觉出点可笑,甚至品出点黑色幽默的味道。可是那个年代的人们,都是从那样的氛围下过来的,这些言论的基础也是他们政治生活乃至日常生活的基础。前段时间,我爸还跟我说,他年轻的时候,大概也是70年代吧,那时还没有私有承包制的说法,所有的一切都是国家的、集体的,但民间已悄悄地干起了私人买卖的事情。他说跟村里几个人一起,以高于集体收购价的价钱把猪从养猪户手里卖过来,再请人宰杀,然后卖出去,赚到的钱几个人平分。当时很多人都在做这种事,后来都被人告发了,他们一帮人就被请进了学习班,在里面接受“封闭式”教育,还不断被人要求交代问题,罪名是“挖社会主义墙脚”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化”。这样被关了7天,有人被罚了100块钱,有人被罚了50块钱,最后都被放了出来,也没听说有人交代出了什么问题。老爸说,卖一头猪净赚少则十几块钱,多则几十块钱,他们那帮人,合伙的人比较多,平摊到每个人手上的钱也是不多的,几块而已,一下子就罚款50,还是很贵的。后来忽然政策变了,这种做法也合法了,说被罚的款可以凭发票退还,这种说法也没法考证了,因为爸说他没拿着发票去要钱,不知道这个钱是不是真能退。不过,说起这个的时候,他还加了一句,搁今天,能索赔精神损失费了。关在那里7天,跟蹲监牢一样,饭都是从外面送进来的,还整天被逼着交代问题,怎么没有精神损失?! 这些都是那个年代特有的事情,也算是时代特色了。我相信我们的父辈,每个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跟时代特色相关的经历,而人生在怎么样的时代是不容选择的,所以荒诞的、可笑的、错位的,形形色色的剧目就都上演了。因为这个无法选择,所以人最大的悲哀是,如同王小波所说的,生在一个不理智的年代。 9/25/2007 所有时代最佳百部书籍名单所有时代最佳百部书籍名单 挪威诺贝尔学院/挪威读书会2002年5月公布 一、诗歌传说(史诗、诗剧、民间故事等),19部 荷马《奥德赛》(古希腊);维吉尔《埃涅阿斯记》、奥维德《变形记》(古罗马);《尼亚尔萨伽》(冰岛);《吉尔伽美什》(古巴比伦);《约伯记》(古希伯来);《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印度),《一千零一夜》(阿拉伯);萨迪《果园》、鲁米《玛斯纳斯》(波斯);但丁《神曲》、莱奥帕尔迪《诗集》(意大利);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英国);歌德《浮士德》(德国);惠特曼《草叶集》(美国);洛尔迦《吉普赛谣曲》(西班牙);费尔南多·佩索阿《惶然录》(葡萄牙);保尔·策兰《诗集》(奥地利) 二、戏剧、散文、童话,10部 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欧力庇得斯《美狄亚》(古希腊);迦梨陀娑《沙恭达罗》(印度);莎士比亚《哈姆莱特》、《李尔王》、《奥赛罗》(英国);易卜生《玩偶之家》(挪威);蒙田《随笔集》(法国);安徒生《童话故事集》(丹麦);林格伦《长袜子皮皮》(雅典) 三、中短篇小说(集),10部 卜迦丘《十日谈》(意大利);托尔斯泰《伊凡·伊里奇之死》,契诃夫《短篇小说集》(俄罗斯);爱伦·坡《故事集》,海明威《老人与海》(美国);卡夫卡《短篇小说集》(奥地利);加缪《局外人》(法国);胡安·鲁尔福《佩德罗·巴拉莫》(墨西哥);博尔赫斯《虚构集》(阿根廷);鲁迅《狂人日记》(中国) 四、长篇小说,61部 西班牙:塞万提斯《堂吉诃德》(得票最多) 葡萄牙:萨拉马戈《失明症漫游记》 意大利:斯韦沃《泽诺的意识》;艾尔莎·莫兰黛《历史》 法国:拉伯雷《巨人传》;狄德罗《宿命论者雅克和他的主人》;司汤达《红与黑》;福楼拜《包法利夫人》、《情感教育》;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塞利纳《茫茫黑夜漫游》;尤瑟纳尔《哈德里安回忆录》 德国:托马斯·曼《布登勃洛克一家》、《魔山》;德布林《柏林:亚历山大广场》;君特·格拉斯《铁皮鼓》 奥地利:穆齐尔《没有个性的人》;卡夫卡《审判》、《城堡》 俄罗斯:果戈里《死魂灵》;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白痴》、《群魔》、《卡拉马佐夫兄弟》;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 希腊:卡赞扎基斯《希腊佐巴的故事》 冰岛:拉克斯内斯《独立的人们》 挪威:汉姆生《饥饿》 英国: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艾米丽·勃朗特《呼啸山庄》;乔治·艾略特《米德尔马契》;狄更斯《远大前程》;康拉德《诺斯托罗莫》;劳伦斯《儿子与情人》;乔治·奥威尔《一九八四》;弗吉尼亚·伍尔夫《达洛卫夫人》、《到灯塔去》;多丽丝·莱辛《金色笔记》;拉什迪《午夜的孩子》 爱尔兰: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斯特恩《项狄传》;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贝克特《莫洛伊》、《马洛纳正在死去》、《无名的人》(三部曲) 美国:梅尔维尔《白鲸》;马克·吐温《哈克贝利·芬恩历险记》;威廉·福克纳《押沙龙,押沙龙!》、《喧哗与骚动》;纳博科夫《洛丽塔》;拉尔夫·艾里森《看不见的人》;拖妮·莫里森《宠儿》 巴西:吉马郎埃斯·罗萨《广阔的腹地,条条小径》 哥伦比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 埃及:纳吉布·马哈福兹《我们街区的孩子们》(又译《街魂》) 苏丹:塔依布 从我的·萨利赫《移居北方的时期》 巴日利亚:钦努阿·阿契贝《瓦解》(又译《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日本:紫式部《源式物语》;川端康成《山音》 P.S.这份书单是从我大学时候的笔记本上摘抄出来的,笔记本上没有关于这份书单的任何说明文字,但凭我的印象,它应该是出自一本叫《夜无虚席——与文学大师相爱》的书,是附录在书后的。据说这份书单是由当时世界文坛一流作家(包括几个中国作家)的意见汇总而成的。极少的100本书妄图容纳“所有时代”这个无限漫长的时间轴和“最佳”这个无以复加的顶级评价,显而易见,这是一份野心勃勃又极其苛刻的书单。所以,我们在上面看到了很多熟悉并喜爱的书,但更多熟悉并喜爱的书,却无迹可寻。 在我看来,产生这份书单最重要的原因是:这是从作家眼光出发进行的选择。如果换成评论家,这会是另一份书单了,又或者换成读者,出炉的书单又将不一样了。但跟后两者比起来,我更信任作家的眼光。有些选择正投合我的喜好,比如抛弃掉亲和力更强的《简爱》而选择有点古怪的《呼啸山庄》;舍弃作品体系虽然庞大宏伟、雄心勃勃,但在叙述上乏善可陈的巴尔扎克;放弃德莱塞、杰克·伦敦这些似乎名气更大的美国作家而选择爱伦·坡这个文坛异类。还有入选的《佩德罗·巴拉莫》,自读过后,我就一直对它念念不忘,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对它的热爱;惟一入选的中国作家鲁迅的《狂人日记》,恰恰是他的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一部。说到中国作家,出现只有一部入选的结果,一方面说明很多优秀作品老外读不懂,另一方面也说明当代中国作家在世界文坛还没太大影响力。像曹雪芹,我觉得是能跟莎士比亚比肩的。这份书单,老莎的作品只入了三部,都是我很喜欢的,如果只能挑两部,那我肯定选《哈姆莱特》和《奥赛罗》,前者深刻,后者完美。至于《罗密欧与朱丽叶》,长期以来,这似乎是老莎最受欢迎的剧作,甚至不少人把它当作老莎的四大悲剧之一了,其实四大悲剧没它的份,它并不是莎士比亚最好的作品,这书没在书单中出现也合情合理…… 其实,仔细看看,这里的很多作品都对后世作家的创作产生重要影响,这恐怕是这批现代作家选择这些书的原因吧。因为,对于作家来说,如何去叙述才最重要,换言之,通过何种方式把一个作品写好才是重点,其他的诸如情节、故事等等都退居其次了。
8/12/2007 “菜人”一事:《古典爱情》中的残酷和《阅微草堂笔记》中的劝人为善午后开始下雨,阵雨,果然是一阵接着一阵地下。本来以为今天的天会跟昨天差不多,昨天的天很漂亮,瓦蓝瓦蓝的,蓝得令人感动,蓝色的巨大背景下,总是每隔一小段距离就飘着一朵或几卷打着卷的浮云。站在楼顶,极目远眺,跟天相接的青山边沿上,飘着一朵小小的、淡淡的白云,像个迷路的孩子,在天与地的边沿彷徨着。记得以前在校园里逛的时候,偶尔抬头看看湛蓝的天,总要感慨:以后会怀念这片天空的。这“以后”转眼就成了“现在”,所幸,还有如此相似的一片天供我联想和怀念。 前段时间翻阅《阅微草堂笔记》,看到《卷二 滦阳消夏录(二)》中提到的灾荒之年吃人的惨况,文字不长,录于下:“盖前明崇祯末,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癈羊豕。周氏之祖,自东昌商贩归,至肆午餐,屠者曰:肉尽,请少待。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周恻然心动,并出资赎之。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因无子,纳为妾,……”其中的情节颇眼熟,让我立刻想起余华的《古典爱情》来。虽然取了《古典爱情》这么一个温婉的名字,但这个故事既不古典,也不浪漫,是对“才子佳人一见钟情、后花园私定终身”之类中国古代爱情小说模式的颠覆。罩着古典的华丽外衣,骨子里却是非常阴暗、残酷的。这样的残酷,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描写了“宰杀菜人”的情景。书生在大灾之年,离京回家,路过一个客栈,巧遇了三年前结识并私定终身的富家小姐,但不幸的是,小姐已经沦落为“菜人”,一条腿被活生生砍去,气若游丝地躺在地上,用最后一口气求书生帮她把断腿买回来,并一刀结果她。书生忍痛照办了。其“闻声、进屋、识人、刺死”的一系列过程,换作是电影分镜头的话,两个故事,四个主要镜头几乎一样,不同的是《阅》无关风月,而是想说明“为人要行善”的道理,这样的道理放在“以人为菜”的年代和故事里,真是充满讽刺意味。《古典爱情》虽有与其相似的情节,却讲述一个凄美且残酷的爱情故事,因为很不幸,书生的意中人是“一求速死,一求救”中的“求速死”者,此情此景下,还要他手刃爱人,的确残酷至极。加之余华的描写比较详细,前面又有一段“宰杀菜人”的叙述作为铺垫,没有什么阅读的美感和快感可言,只有喘不过气来的压抑感。 想必余华也应该看过《阅微草堂笔记》中的这段描述,不然二者在情节上的相似度也不会如此之高,只是对一个小说家来说,让读者一看到情节就生出似曾相识之感,而且能一是一、二是二地对应起来,毕竟不是太高明的事情,还好只是一个小片段有这种相似,如果是主要线索、主要情节的话,这个懒可就偷大了。 刚才从网上找了《古典爱情》这一段描写重温了下,个人觉得,作为余华的早期作品,小说语言的斧凿痕迹还是比较重的,语言和叙述的功力还欠缺火候,这个巨大变故中的重聚只有一句“柳生泪如泉涌”实在显得苍白和温吞。此外,过于精细精致的描摹在这样的段落中显得有点累赘,反而对情感的涌动喷发形成了障碍,从而减弱了震撼力和冲击力,惊心动魄就更无从谈起了。 附《古典爱情》中书生和沦为“菜人”的小姐重聚时的情景: 柳生吃罢薄饼,并不起身,他依旧坐着,此刻精神了许多,便打量起近旁这三人来。两个家人虽也坐下,但主人要的菜未上,也就不敢动眼皮底下的肉。那商人一盅一盅地喝着酒,才片刻功夫就不耐烦,叫道: “还不上菜?!”店主在旁屋听见了,忙答应: “就来,就来。”柳生才站立起来,背起包袱正待往外走去,忽然从隔壁屋内传出一声撕心裂胆般的喊叫,声音疼痛不已,如利剑一般直刺柳生胸膛。声音来得如此突然,使柳生好不惊吓。这一声喊叫拖得很长,似乎集一人毕生的声音一口吐出,在茅屋之中呼啸而过。柳生仿佛看到声音刺透墙壁时的迅猛情形。 然后声音戛然而止,在这短促的间隙里,柳生听得斧子从骨头中发出的吱吱声响。因此昨日在城中菜人市场所见的一切,此刻清晰重现了。叫喊声复又响起,这时的喊叫似乎被剁断一般,一截一截而来。柳生觉得这声音如手指一般短,一截一截十分整齐地从他身旁迅速飞过。在这被剁断的喊叫里,柳生清晰地听到了斧子砍下去的一声声。斧子声与喊叫声此起彼伏,相互填补了各自声音的间隙。柳生不觉毛骨悚然。然而看那坐在近旁的三人,全然不曾听闻一般,若无其事地饮着酒。商人不时朝那扇门看上一眼,仍是一副十分不耐烦的模样。 隔壁的声音开始细小下去,柳生分辨出是一女子在呻吟。呻吟声已没有刚才的凶猛,听来似乎十分平静,平静得不像是呻吟,倒像是瑶琴声声传来,又似吟哦之声飘飘而来。那声音如滴水一般。三年前柳生伫立绣楼窗下,聆听小姐吟哦诗词的情形,在此刻模模糊糊地再度显示出来。柳生沉浸在一片无声无息之中。然而转瞬即逝,隔壁的声音确实是在呻吟。柳生不知为何蓦然感到是小姐的声音,这使他微微颤抖起来。柳生并未知道自己正朝那扇门走去。来到门口,恰逢店主与两个伙计迎面而出。一个伙计提着一把溅满血的斧子,另一个伙计倒提着一条人腿,人腿还在滴血。柳生清晰地听到了血滴在泥地上的滞呆声响。他往地上望去,都是斑斑血迹,一股腥味扑鼻而来。可见在此遭宰的菜人已经无数了。 柳生行至屋内,见一女子仰躺在地,头发散乱,一条腿劫后余生,微微弯曲,另一条腿已消失,断处血肉模糊。柳生来到女子身旁,蹲下身去,细心拂去遮盖在女子脸上的头发。女子杏眼圆睁,却毫无光彩。柳生仔细辨认,认出来正是小姐惠。不觉一阵天旋地转。没想到一别三年居然在此相会,而小姐竟已沦落为菜人。柳生泪如泉涌。 小姐尚没咽气,依旧呻吟不止。难忍的疼痛从她扭曲的脸上清晰可见。只因声音即将消耗完毕,小姐最后的声音化为呻吟时,细细长长如水流潺潺。虽然小姐杏眼圆睁,可她并未认出柳生。显示在她眼中的只是一个陌生的男子,她用残留的声音求他一刀把她了结。 任凭柳生百般呼唤,小姐总是无法相认。在一片无可奈何与心如刀割里,柳生蓦然想起当初小姐临别所赠的一缕头发,便从包袱中取出,捧到小姐眼前。半晌,小姐圆睁的杏眼眨了一下,呻吟声戛然终止。柳生看到小姐眼中出现了闪闪泪光,却没看到小姐的手正朝他摸索过来。 小姐用最后的声音求柳生将她那条腿赎回,她才可完整死去。又求他一刀了结自己。小姐说毕,十分安然地望着柳生,仿佛她已心满意足。在这临终之时,居然能与柳生重逢,她也就别无他求。柳生站立起来,走出屋门,走入酒店的厨房。此刻一个家人正在割小姐断腿上的肉。那条腿已被割得支离破碎。柳生一把推开家人,从包袱里掏出所有银子扔在灶台上。这些银子便是三年前小姐绣楼所赠银子的剩余。柳生捧起断腿时,同时看到案上摆着一把利刀。昨日在城中菜人市场,所见妇人一刀刺死其幼女的情景复又出现。柳生迟疑片刻,便毅然拿起了利刀。柳生重新来到小姐身旁,小姐不再呻吟,她幽幽地望着柳生,这正是柳生想象中小姐伫立窗前的目光。见柳生捧着腿进来,小姐的嘴张了张,却没有声音。小姐的声音已先自死去了。柳生将腿放在小姐断腿处,见小姐微微一笑。小姐看了看他手中的利刀,又看了看柳生。小姐所期待的,柳生自然明白。小姐虽不再呻吟,却因为难忍的疼痛,她的脸越发扭曲。柳生无力继续目睹这脸上的凄惨,他不由闭上双眼。半晌,他才向小姐胸口摸索过去,触摸到了微弱的心跳,他似乎觉得是手指在微微跳动。片刻后他的手移开去,另一只手举起利刀猛刺下去。下面的躯体猛地收起,柳生凝住不动,感觉着躯体慢慢松懈开来。待下面的躯体不再动弹,柳生开始颤抖不已。良久,柳生才睁开双眼,小姐的眼睛已经闭上,脸也不再扭曲,其神色十分安详。 7/21/2007 忆起《红与黑》今天晚上拿出大学时代的外国文学教材翻了翻,发现在斯丹达尔(还是喜欢司汤达这个名字,多亲切,听着看着就像个老朋友)这一节中夹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两句话:“然而,作为一个荒唐的自尊心的受害者,在最甜蜜的时刻,他仍然试图扮演惯于征服女人的角色。”“使于连成为一个不同凡响的人的东西恰恰妨碍他享受他眼下的幸福。”毫无疑问,来自《红与黑》。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在图书馆翻开了这本书,读着读着居然欲罢不能,不得不去吃午饭了,只能先把书放下,但又怕被别人拿走,于是就把它藏在另外一堆书中,只有我能轻易找到,然后安心去吃饭,吃完饭后又火速回图书馆,继续刚才的阅读,到了晚饭时间,如法炮制……,当天看完了大半本,等到星期一能借书了,就立刻去把它借了来。 读《红与黑》的时候,我不太喜欢那些枯燥生硬的政治论调,但很受于连内心阡陌的吸引,那股天人交战的焦灼和汹涌的情感激流很快就把阅读中的我吞没了。上面几句话就是在阅读中摘录下来的。很想撇开阶级、政治等因素谈谈《红与黑》,虽然这可能有点违背作者的初衷,司汤达对政治、阶级的探讨兴趣在书中表现得很浓厚,但既然担得了名著这个称号,它就应该具备发掘和延伸的空间,这也是经典二字的涵义之一吧。 关于爱情:头脑与心灵 我想,当时之所以记下这两句话,是在表达一种阅读感受,因为这两句本来就是评价性的语言;同时,大概也被“幸福”这个词攫住了。于连对两个女人产生过感情,但却没有享受到爱情带来的幸福,当初阅读的时候,发现作者很吝啬“幸福”这个词,印象中,似乎只在于连和德·瑞娜夫人相处时才用过,在他和玛格丽特的爱情征服战中,根本没有提及过这个词,这也许是作者有意识的行为,幸福是要用心体会的感情,只有“心与心的爱情”才能带来幸福感,而“头脑与头脑”的爱情战争,只是一场关于情感的智力游戏,也许波谲云诡,也许其乐无穷,但它不是真正的爱情,也催生不了幸福。于连在应该感觉到幸福的时候,他的心却被自己的勃勃野心蒙住了眼睛。 于连和德·瑞娜夫人,这俩人的感情付出是不对等的,与德·瑞娜夫人的单纯善良、全身心投入不同,于连疑虑重重、步步为营,他跟她谈的是“头脑的爱情”,别人谈恋爱伤的是心,他伤的是脑细胞,也许还有他过于敏感的自尊心,身体容易敏感会导致过敏反应,过敏会出现一系列的病理症状,而心灵过于敏感也会出现心理的病态症状,以过于张扬的自尊心受伤为由,以爱情为手段,加倍还击无辜之人,深思熟虑之后冷静而理性的“我决定征服你”,是对他人感情的践踏,不但不厚道,甚至有点卑劣。 于连和玛格丽特,他们的感情战争,是智力、意志、胆量的搏击,让人象在看一场精彩的侦察和反侦察游戏,这样的“爱情”,跟爱情无关,所谓的“头脑的爱情”,只是窃取了爱情的华丽外衣,用以包装它的心机和城府,这只是一场关于虚荣的战争,仅此而已。昆德拉曾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说,“出于同情去爱一个人,意味着不是真正的爱”,并说“这是一种与爱情无关的二流感情”,“同情”好歹还是涉及情感的词,那出于验证智力、意志、胆量的需要,而谈论爱情,那是几流的感情呢?恐怕沦为末流了吧! 于连和玛格丽特之间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真的爱情?尤其是玛格丽特对于连的感情,那种狂风骤雨般,仿佛会席卷一切,掺杂着政治激情、野心、胜利感、占有欲的奇怪情感,是不是爱情,或者只是一种类似于情感高烧产生的癔症?事实上,就其症状而言,它的确更像是一场癔症。如果爱情指向幸福的话,那么很显然,这样的情感只会灼伤人、压迫人,而不会让人心情平静而满足。小说最后,在于连行刑时,“这颗头颅从不曾像将要落地时那么富有诗意。从前他在韦尔吉的树林里度过的那些最温馨的时刻纷至沓来,极其有力地涌上他的脑际。” 他“在韦尔吉的树林里度过的那些最温馨的时刻”就是他不考虑往上爬,不盲目呵护自己的自尊心,不思索如何征服对手,而是真正用心而不是大脑与对方相处的时候,所以,我也有理由说心情平静而满足就是作者所谓的幸福感。 我并不是很喜欢玛格丽特,觉得她太强势,一个强势的人,总是具有很强的控制欲,这样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给人带来呼吸困难的压迫感,在让人备感压力的社会中,如果身边还有一个如此强势的个体朝夕相处,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这跟幸福已经是两码事了。 而于连,到了生命临近终结时,才发现了原先奋斗的无意义,爱情的真正归属,重咀嚼了幸福的滋味,才真正跳出了之前野心和自尊铸就的牢笼,用一种真诚的态度看待生活,用一颗平和的心呼应了曾经的幸福,尽管已经远去,但他终究是意识到了。这也是于连之所以成为于连,没有成为拉斯蒂涅的原因。 关于于连:自尊心的受害者 于连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勃勃野心,而是他的高傲,在我看来,这种彬彬有礼的高傲给了他几分高贵。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提到于连时,总把他跟野心家联系在一起,好像野心就是他最大的特点。在我看来,所谓的野心,其实也可以用雄心来代替。于连很年轻,而年轻人总是以为自己是可以改变世界的,这是年轻人共同的特点,古今中外无不同,何况还是于连这么一个有才华的年轻人,他想出人头地是再正常不过了。也许于连生错了时代,也许他用错了方法,也许他走了歧路,但把野心家的帽子扣他头上也确实太大了,毕竟他还没想窃取一个城邦或者王国,只是一个年轻人想获得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并证明自己的价值,仅此而已。 于连这个人,非常复杂。他上进但又有些不择手段,善良但为了自己的目的又会狠心伤害别人,诚恳但在有些情况下又显得城府太深,有时工于心计像个阴谋家,有时又天真得像个孩子。在他不设防的时候,他表现出了最真诚、善良的一面,让人怜爱;在他卯足劲往上爬的时候,表现出了他最虚伪、阴沉的一面,让人觉得他有些可怕。怪不得他常常天人交战,实在是因为这两种极端心性要不断争斗,不断此消彼长,但奇怪的是,这样的斗争并没有带给他心灵的痛苦,照理说,一个本性善良真诚为了某种目的,要心灵走向另一个极端,是一个极其苦痛的事,还有什么比违背自己的本性更让人感觉扭曲、不堪和痛苦的呢?我想,如果换作陀思妥耶夫斯基来写这个人物的话,是避不开这种痛苦的,陀氏是对痛苦和苦难特别敏感的作家,他关心人物的命运,也关心人物心理“天使和魔鬼交战”的痛楚,这样的心理描写带来了感人至深和惊心动魄的力量,这大概也是我更喜欢他的原因吧。 扯远了,言归正传。于连的自尊心很强,而他也恰恰是这种自尊心的受害者,他心灵质地的变暗变沉之所有没有带给他太大的痛苦,我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自尊心的支撑。凡事只要满足了他的自尊心,他就觉得有成就感,而这种成就感反过来也是对他自尊心的安慰。于连的两段爱情,均是因为自尊心受到了挑战而起,而收获“爱情”,也是他自尊心的需要,而不是心灵的需要。 于连太专注于实施他出人头地的计划了,他全副武装地上路,顺便也给他的心灵穿上了盔甲,这个充满激情的年轻人只顾着在名利路上披荆斩棘,却忘了心灵也有自己纯粹的需要,满足了自尊心并不等于满足了心灵,因为自尊心是种很难保持平衡的东西。不要说这只是本社会小说,不要说于连只具有空泛的社会层面的意义,心灵不重要吗?当然重要,小说结尾,就很明确地给出了回答,这不仅是于连的回答,也是司汤达的回答。不止对那个时代有意义,对今天也很重要,因为我相信,于连式的人物在现代社会也是存在的。 当然,于连还是那个受 “出身论”、“血统论”等种种制度、风气控制的时代的受害者,他的悲剧社会也要负很大一部分责任。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不幸,今天的世道还有微妙的“关系论”,追求什么,守护什么,到底到何种程度要适可而止,这是每个人都回避不了的人生问题。
P.S.这是翻到那张纸时有感而发写的,距离当初的阅读有几年了,不少细节已经有些模糊了,凭着对这本书的记忆,凭着对这个人物的热忱,凭着阅读印象的积淀,而不是文本细节的分析,这种阅读可能稍微有点失真,但更纯粹。无论如何,对我个人而言,我的阅读,我的阅读感受都是无可替代的。
7/6/2007 就这么破碎地活着吧失语了半个月。 现在开始羡慕那些工作清闲的同学朋友了,多舒服啊,有充足的时间发呆、伸懒腰。我也是曾经清闲过,现在只能回味了,但是记忆中,空闲好像还伴随着空虚,彷徨于空虚中,并不是什么太舒服的情绪。闲也不是,忙也不是,人真是矛盾。 大概是人的本性就是不知足,贪婪的吧,没工作的时候,想有份工作,有了工作,想有个好点的工作环境,有了好点的、稳定的工作环境 ,又觉得以后要一条道走到黑,有点意兴阑珊了,没有比一成不变的生活更让人扫兴的了。人老是不知足,不管有了什么,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总觉得还不完满,到底什么是完满的呢,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美和完满,就这么破碎地活着吧 。 这几天总是不断想起法拉奇在《给一个未出生孩子的信》(<Letter to a child never born>,还是英文书名比较准确) 里讲的故事,其实,早在《读者》杂志里看到这三个故事的节选时,就一直想找到这本书,后来在一个书店里邂逅了她,欣喜地把她带回学校,读完后顿生相见恨晚之感,她说出了很多我想说但又不知如何表达的想法。她对她肚子里的孩子说,我为你写好了三个童话故事。其实,三个故事,远非童话,各有各的残酷。我喜欢这个女人的睿智,那种带着尖锐和锋利的睿智,如同闪着一把寒光的柳叶刀,一层层挑破温情脉脉的虚幻伪装,把这个世界的丑陋和残酷赤裸裸地呈现在你眼前,一针见血,疼痛,但却真实。 随便摘录几段: ……惟有那些哭过许多的人才能理解生活所有的美,也才能够发出这样一种美好的笑声。哭泣是容易的,而笑则很难。……你遭遇的世界将是一种令人绝望的恸哭;你一开始唯一可做的就是哭泣。 ……但当你在为自由忍受磨难的同时,你也会发现自由并不存在,将会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仅仅存在于你对他的寻求之中:像一个梦,一种理想,它来自你对你生命诞生之前的回忆,那时,由于你孤独,所以你自由。 ……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做好准备学会保护你自己,学会敏捷而强壮,学会把别人从阳台上推下去。尤其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就更应该如此。……好坏不值得去鉴别,这世界的生活并不会依赖于它才能进行,它依靠的是一种建立在强暴基础上的权力关系。生存是残暴的。 我们总是被无数的许诺所欺骗。这些许诺仿佛一座被虚幻的安慰所照亮的沮丧的玫瑰园,是一种诱使我们平静而可怜的生活成为一种悲惨的慰藉。我的明天会由于你的原因而来临吗?我怀疑。千百年以来,人们仍在把孩子带到这个寄希望于明天的世界上来,他们期望明天,他们的孩子会过上比他们自己更好的生活。然而这种生活最多又只能达到一种可怜的可以提供供暖系统的程度。供暖设备在你感到寒冷时,它的确是一种可取的东西,但它却不能给你带来幸福,或维护你的尊严。即使有供暖系统,你也得忍受傲慢、折磨、敲诈和那个依然是谎言的明天。……你愈是长大,我就愈是感到恐惧。我开初萌生的那种欢乐之情如今已几乎荡然无存;我已经失去坚定的信心去寻找生活真理的光辉,我的生命日益被困惑所缠绕。……相信我,我并不是想让你失去信心,或者劝告你不要诞生:我仅仅想把我的责任和你区别开来,为你澄清你的责任。……我已经问过你,是否你想看到一个女人被推到一棵木兰树上,是否想看到那些巧克力像雨点一样被扔到那些并不需要它们的人身上。现在,我问你,是否你已经准备好了要去冒为别人洗内衣的危险,去冒发现明天实际上是昨天的危险?你,对我来说,每一个昨天都是明天,每一个明天又都是需要去征服的东西。你仍然不理解现实社会的邪恶:世界变是变了,但却仍然保持原状。 行文至此,又想起这句话:世界是美好的,值得为她奋斗。海明威说,我只相信后半句,我也只相信后半句,有时候,我连这后半句都不相信了,觉得它只是一块可怜可耻的遮羞布,起着自欺欺人的作用。还是相信鲁迅的那句话,希望是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就像地上的路,走的路多了,也便成了路。也不说什么悲观了,莫名其妙生在一个荒诞的世界上,谁不恐惧悲观呢?!恐惧,是的,恐惧,不是害怕,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候,把自己一个人关在黑暗里,沉下去,沉下去,沉下去……仔细想想自己到底缘何来到了这个世界,为何就生而为人了,这个世界又是怎样接纳我们的,不是单个的“我“,而是整体的“我们”,我们被什么挤兑,又要去践踏什么才能换来什么生存权,为此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然后,细细体会那深入骨髓的悲凉和恐惧吧! 之所以想这么多,大概是这几天听了太多父母对孩子的过度保护的事情了,这样的事情身边就很多,俯拾皆是,父母总是试图保护孩子远离丑陋可怕的事情,可如果这些事情就是孩子生存环境的一部分,是避无可避的。在我看来,要想保护好孩子,只有两种方式,一是一开始就不要带孩子来这个世界。二是让孩子面对这个世界。“直面惨淡的人生”本来就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 4/7/2007 香水有毒 用了这么首恶俗的歌的名字做标题,不过跟那首歌无关。这个题目是关于一部小说、一部电影,还有一个人和香味的旷世之恋的。
香水。痴迷。毁灭。 先看书,再看电影,觉得书有书的叙述逻辑,电影有电影的讲述方式。两者的关联在于,一本不同凡响的书讲述了一个惊世骇俗的故事,成全了一部与众不同的电影。书是令人惊叹的,不止是它的故事,它描述的令人称奇的感情,还有它对气味这种缥缈之物的精确描摹,通读全书后,那种天使和魔鬼结合的具有蛊惑力的气味就那么呼之欲出了,使得人神魂颠倒,这是一本有诱惑力的书。它拉出两个线头,有条不紊地讲述了主人公的生平,一个线头通向他的现实生命轨迹,另一个通往他的精神之旅,两者并行不悖,相互交叉。两个世界,一个灰暗、卑微苟活,一个辉煌、不可一世。《香水》就这么为一个像扁虱一样活着的人做了传记,同时也完整而完美地缔造了他的精神王国。 电影实在的多, 讲了一个香水制造者的故事,一个杀人犯的故事。故事,就是电影的精神。这个以倒叙方式讲述的故事,有张有驰,庄谐结合,保留了书中叙述的若干幽默和干脆,流畅的叙事中夹着奇峰突起的情节,既保证了叙述的紧凑,也保证了观影的效果。可能是考虑到观众的观影心理,影片比原作多了点暖色调。原作中主人公对香味的痴迷是如此纯粹,那是他和香味的爱情。他仅仅钟情香味,香味以外的东西,包括妙龄少女的美,他都是弃之如旧履的。而在电影中,他的嗅觉和视觉似乎是同时调动的,这让他对少女香味的迷恋和占有多少带了点暧昧色彩,因为同时他也用眼睛窥视着她们的美。电影围绕故事进展的取舍是非常明确的,跟故事情节推进关系不大的,砍掉一部分,跟情节推进几乎无关的,一刀砍掉,所以电影在挤兑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基础上,贡献了一个精彩的故事。 1/23/2007 选自《不安之书》选自《不安之书》 【葡】F.佩索阿
“下着大雨,大些,更大些……” 下着大雨,大些,更大些……似乎在外面的一片漆黑里有什么就要塌下来…… 整个凹凸不平的城今天看起来像一片大平原,被雨覆盖着的平原。极目所及,到处是雨水的淡墨色。 我充满古怪感觉,全是冷冰冰的。此刻我觉得全部风景都是一层雾,这雾就是遮住风景的建筑物。 想到自己消失之后会变成什么而产生的前期精神病压迫我的肉体和灵魂。关于未来死亡的荒谬记忆使我的脊骨直打冷颤。在直觉的雾气里,我觉得自己是雨里面一件下坠的死物,呼啸的风在为我举哀。将来不会再有感觉这个念头产生的寒意,咬啮着我现在的心。
“我以忿忿不平的心情为时间的流逝伤心……” 我以忿忿不平的心情为时间的流逝伤心。无论什么东西,在舍弃的时候,情绪波动总是夸大了的。住过几个月的那个租来的丑陋房间,住过六天的那家乡村旅店的餐桌,甚至我在那里呆了两个钟头等火车的那个可怜的车站候车室——不错,失去它们使我伤心。可是生活中一些特别的东西——在我离开它们的时候,在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感觉到我以后永远不会,至少不会在完全相同的一刻,再见到或者再拥有它们的时候——我的伤心是抽象的。我的灵魂裂开了一条大缝,天国的冷风吹过我苍白的面孔。 时间!过去!有些东西——声音、歌、偶尔飘过的香气——揭起我灵魂里记忆的帏幕……永远不再有过去的、过去的我!永远不会再拥有的、过去的所有!死了!在我的童年岁月里爱过我的死者。每次想起他们,我的整个灵魂就会颤抖。我会觉得自己被放逐到所有心灵之外,独自在自己的黑夜里,像乞丐一样,在所有沉默紧闭的门前哭泣。
10/26/2006 哭和笑 “会哭的人是可爱的,不过不应当当人面前哭,要悄悄的哭,而且哭过之后要哈哈笑。顶好口袋里塞满糖,一个人走到一处幽静的地方,坐下来想生世中一切曾经过的悲哀,以及将来的可能的悲哀,一直想到自己完全溶入悲哀之中,而哭了起来,然后突然收住泪立起来,把糖塞进口里,唱着歌一路回去。”
——《朱生豪情书集》
8/4/2006 忽然忆起《白轮船》 今天想起了艾特玛托夫的《白轮船》,没看完的一本书,市面上不太能找到,因为不是什么畅销书,摆在柜台上也没人要,像这类书,除非它刚出版时你就有缘得见,不然,想见就遥遥无期了。同学上次说找遍杭城的书店都找不到《小城畸人》就是个例子。
也不知道怎么会忽然忆起《白轮船》,想必是小说开头留给我的印象颇深的缘故,依稀记得开头提到,两个故事,一个也没留下。现在网上一搜,原话是“他有两个故事。一个是他自己的,别人谁也不知道。另一个是爷爷讲的。到后来一个都没有留下来。我们说的就是这回事。”
说一个也没留下,让我很是伤感,我就是动不动会伤感,读了四年中文读出来的毛病。
8/3/2006 Out of the rolling ocean the crowdwalt whitman(1819-1892) Out of the rolling ocean the crowd came a drop gently to me, Whispering I love you, before long I die, I have travel'd a long way merely to look on you to touch you, For I could not die till I once look'd on you, For I fear'd I might afterward lose you. Now we have met, we have look'd, we are safe, Return in peace to the ocean my love, I too am part of that ocean my love, we are not so much separated, Behold the great rondure, the cohesion of all, how perfect!
But as for me, for you, the irresistible sea is to separate us, As for an hour carrying us diverse, yet cannot carry us diverse forever ;
Be not impatient - a little space - know you I salute the air, the ocean and the land, Every day at sundown for your dear sake my love
8/1/2006 那些书 今天,骄阳似火,蝉声依旧。真正热的日子还在后头呢。
以前来单位总能看到一条蹲在附近居民家门口的狗,我每次路过都会跟它打个招呼,可很久没看到了,上哪了呢?
我们家的鸟会吹口哨,还会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真是只聪明的鸟,放它出来遛遛,它还会亦步亦趋的跟着人,跟不上了就“扑扑扑”地扑腾几下,这样就追上了。
把日历翻到8月,这张很漂亮,腊梅怒放,在盛夏也能带来点冬天的讯息。
抽出桌上的《纳兰的词》,想起以前还没看完就还给人家的《欧洲经典短篇小说》,不知道没看完的几个短篇是怎么样的?前面两个短篇写的还不坏,特别是第一篇,写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对一个女孩子从喜欢到不喜欢的转变,其间的心理变化写得非常细腻、真实,还饶有趣味。第二篇很有点社会讽刺批判意味。后面没看下去,因为把书还人了。
《卡拉玛佐夫兄弟》,看了一半,还给图书馆了。原先一直在看,但赶上实习,晚上回来也就不怎么有精力看了。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时间看呢?陀氏的书有种激动人心且感人至深的力量,这在作家中是不多见的。《卡》中关于宗教的论述多了点,陀氏的书大多是关于救赎的命题,我还是更偏爱《罪与罚》。
还记起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也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结果还把趴在桌上休息的人惊醒了,真是对不住,欠你一个道歉。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书籍的阅读群的确是分年龄段的,有些书,在某个年龄段不去看的话,就永远失去了体会该书妙处的时机了。就拿这书来说,书本身并不赖,但看着总觉得味道不太对头,不知道是嫌太幼稚还是怎么的。我虽然也翻完了,但中途却睡着了一次。《爱丽丝漫游奇境》最大的特点是语言非常口语化,如果某位家长想讲故事跟孩子听,只要拿着这书给孩子照念而不必做语言上的任何修饰,保管就娓娓动听了。这是本适合拿来念给孩子听的书。
《小约翰》是本儿童读物吧,事实上不是,小孩看不懂,里面关于生死爱欲的追问涉及到了哲学本体论的相关命题,某些论题还跟《浮士德》有点类似,也难怪,哲学化倾向向来是西方文学的一大特色。《小约翰》中人物的谈话可能偶尔会比较抽象,但描写性的篇章还是很有诗意的。
几天前看到电视上在放《红与黑》,不知是哪个版本的,黑白片,拍得还可以,文学味儿挺浓,但就是男主角长得衰了点。以前在电影频道上看到过更新的版本,男主角倒是帅得一塌糊涂,但片子不行,套了个《红与黑》的外壳而已,精神把握不住,完全成了一个小白脸勾引贵族女性的故事,真是不象话,这书是能这么糟蹋的
说到光彩,又想起了《佩德罗·巴拉莫》,也是本非常出色的书,语言朴素、自然、流畅,特别是结构,精巧得很,是本非常耐看的书。
发现自己有点无聊了,跟老太太念经一样一本一本念叨看过的书,这样下去还有完没完了。
不过,离开了学校和学校的图书馆,现在想看书只能去书店买了,书又很贵,而且未必什么书都找得到。比如做毕业论文时要找《Eureka》,怎么都找不到。现在想找本老莎的《喜剧集》也没下落……反正书店的书,你只要存心去找哪一本,基本上是找不到的。
P.S.你不知道,我想念你和你的书! 7/10/2006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 不顺心时暂且克制自己, 相信吧,快乐之日就会到来。 我们的心儿憧憬着未来, 现今总是令人悲哀: 一切都是暂时的,转瞬即逝, 而那逝去的将变得可爱。 1825 查良铮 译 6/29/2006 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6/27/2006 冷漠?也未必搞不明白,罗伯·格里耶早些时候怎么会狂热地认为加缪的小说语言是对“零度风格”的完美诠释,大概是对自己的理论太信任而一叶障目吧。都说《局外人》的主人公是一个冷漠的、对周围无动于衷的人,我看也不全是这样。冷漠的人是不会关注周围的,但他对周围人和事的观察,特别是环境的细细品味,有时候到了一种令人感动的地步。 “出了法庭上囚车的一刹那间,我又闻到到夏季傍晚的气息,见到了这个时分的色彩。我在向前滚动的昏暗的囚车里,好像是在疲倦的深渊里一样,一一听出了这座我所热爱的城市的、这个我曾心情愉悦的时分的所有那些熟悉的声音:傍晚休闲气氛中卖报者的吆喝声,街心公园里迟归小鸟的啁啾声,三明治小贩的叫卖声,电车在城市高处转弯的呻吟声,夜幕降临在港口之前空中的嘈杂声,这些声音又在我脑海里勾画出我入狱前非常熟悉的在城里漫步的路线。是的。过去在这个时分,我都心满意足,精神愉悦,但这距今已经很遥远了。那时,等待我的总是毫无牵挂的、连梦都不做的酣睡。但是,今非昔比,我却回到自己的牢房,等待着第二天的到来,就像在夏季天空中熟悉的轨迹,即通向监狱,又能通向酣睡安眠。” 在这调动嗅觉、听觉、视觉等元素的描摹中,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声音,居然有种久违的安静与难得的诗意,层层迭迭的声音,夹杂在一起,却毫不含糊,透彻清晰。这番景象是闭上眼睛才能看到了,所以,他是在用心和周围沟通。 …… “我认为我是睡着了,因为醒来时我发现满天星光洒落在我的脸上。田野上万籁作响,直传到我耳际。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海水的气味,使我的两鬓生凉。这夏夜奇妙的安静像潮水一样浸透了我的全身。这时,黑夜将尽,汽笛鸣叫起来了。它宣告着世人将开始新的行程,他们要去的天地从此与我永远无关痛痒。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起了妈妈。我似乎理解了她为什么要在晚年找一个“未婚夫”,为什么她又玩起了“重新再来”的游戏。那边,那边也一样,在一个个生命凄然去世的养老院的周围,夜晚就像是一个令人伤感的间隙。如此接近死亡,妈妈一定感受到了解脱,因而准备再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哭她。而我,我现在也感到自己准备好把一切再过一遍。好像刚才这场怒火清除了我心里的痛苦,掏空了我的七情六欲一样,现在我面对着这个充满了星光与默示的夜,第一次向这个冷漠的世界敞开了我的心扉。我体验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融洽,觉得自己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最后一段感情如火山岩浆般突然喷发,炽热而且猛烈,他的内核,作者的内核,想必也是涌动着滚烫的岩浆,静待着喷发的那一刻! 其实,不说别的,光这些文字,读来就有种奇异的美。跟柳鸣九先生的翻译也有点关系吧。 可惜的是,现在很多作品的翻译质量都不太高,看了几句,即使不看作者国籍名字,也知道是翻译过来的,这明显就是译者在偷懒,用英文语法在翻译作品,读起来总感觉不伦不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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